关于印发《铁岭县2023年中央财政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铁县农发〔2023〕18号 各项目乡镇: 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2023年中央财政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农[2023]25号)文件精神,县农业农村局制定了《铁岭县2023年中央财政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铁岭县农业农村局 铁岭县财政局 2023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铁岭县2023年中央财政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实施方案 2023年,中央财政继续安排转移支付资金,支持集中连片开展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为组织实施好我县2023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护好、利用好“耕地中的大熊猫”,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黑土地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保障粮食产能、恢复耕地地力、促进黑土耕地资源持续利用为核心,发挥中央财政黑土地保护资金效益,推进工程与生物、农机与农艺、用地与养地相结合,坚持分类施策、分区治理,推广黑土地保护技术模式,形成黑土地在利用中保护、以保护促利用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为巩固铁岭县粮食主产县的重要地位和建设国家粮食安全带奠定坚实基础。 (二)实施目标 2023年,在铁岭县实施黑土地保护利用面积10万亩。发挥政策集成效应,坚持用养结合、综合施策,统筹工程、农机、农艺、生物措施综合施策,构建黑土地肥沃耕作层,提高项目区土壤有机质和黑土地耕地质量。旱地深翻整地作业30cm以上,水田深翻整地作业20cm以上。 二、实施地点及规模 综合考虑各乡镇“黑土地面积、区域分布、耕地集中连片程度、项目实施条件、以往项目安排及实施情况”等因素,确定实施地点和规模。铁岭县任务面积10万亩,其中:旱田0.2万亩,落实在新台子镇。水田9.8万亩,落实在阿吉镇、蔡牛镇、双井子镇、凡河镇、腰堡镇、新台子镇、平顶堡镇、镇西堡镇。(详见附表1) 三、实施内容 坚持目标导向,以机械为载体,在同一地块集中实施秸秆还田、施用有机肥与深翻整地为主的综合技术模式。在项目实施中,结合区域特点,选取适合本地实际、农民易于接受的秸秆还田、有机肥施用和整地技术。 1、玉米秸秆全量深翻还田+耙平起垄。秋季玉米机械收获后,秸秆粉碎长度不超过10cm ,均匀覆盖地表,通过深翻、深混的方式,将全量玉米秸秆翻埋入土,并耙平起垄,要求土壤细碎,适宜播种。深翻深度达到30厘米以上。 2、水稻留茬翻压还田+堆沤肥施用还田。水稻控茬(高度≤20cm,茎秆粉碎长度≤10cm),机收茎秆切碎均匀抛撒,在水稻秸秆上施入堆沤有机肥,春季采用深翻、深旋、打浆等机械作业方法,将秸秆、堆沤肥混于土层,插秧前灌水泡田埋茬起浆整地。水田深翻整地作业20cm以上。有机肥可以利用畜禽粪污和秸秆混合堆沤,也可以是腐熟的畜禽粪,每亩施用1 m3。 四、落实重点工作 (一)细化实化实施方案。在铁岭市农业农村局指导下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实施区域及面积、技术措施、补助标准、实施要求、进度安排和监管措施等,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地块和实施主体。实施方案以县人民政府文件形式印发并报省农业农村厅(一式四份,同时发送电子文档)备案。 (二)培育项目实施主体。鼓励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担实施任务。依托实施意愿与技术能力较强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建设,推广“玉米秸秆全量深翻还田+耙平起垄”为主的综合技术模式。建立社会化服务机制,针对分散经营地块,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有实力、有技术、有意愿的企业、专业服务组织等,按照技术模式要求,为农户提供统一的秸秆粉碎深翻还田、有机肥堆沤施用、深松深耕等服务。 (三)开展监测评价。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黑土地保护工程黑土区耕地质量监测评价工作的通知》(辽农办农发〔2022〕442号)要求,铁岭县布设黑土地耕地质量监测点1个,调查评价点10个,及时采集项目实施前后土样分析化验,收集数据信息,编制监测评价报告。 (四)推进上图入库。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政策统筹推动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落地的通知》(辽农办田发〔2022〕32号)要求,及时组织开展项目实施任务上图入库,推进项目实施效果“信息可查”、实施面积“位置可看”、实施进度“动态可察”。对秸秆还田、机械抛洒施用有机肥、深翻深松作业全部纳入农机服务平台管理,做到有迹可循、作业数量和地点清楚,方便与上图入库衔接。 五、细化补助方式与标准 铁岭县项目资金1000万元,按照“资金与工作任务匹配、模式与补助方式结合”的原则,科学测算补助标准和补助规模。一是重点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实施“秸秆还田+有机肥还田”为主的黑土地保护技术措施进行服务补助。二是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严格控制支出的基础上,对耕地质量监测评价、上图入库、技术指导等方面给予适当补助。(详见附件2) 具体补助标准如下: 1、玉米秸秆全量深翻还田+耙平起垄:每亩补助90元,实施面积0.2万亩,补助金额18万元。 2、水稻留茬翻压还田+堆沤肥施用还田模式:每亩补助95元,实施面积9.8万亩,补助金额931万元。 3、黑土地耕地质量监测点建设、第三方监理:20万元。 4、黑土地耕地质量调查评价:5万元。 5、上图入库:20万元。(2021年、2023年) 6、宣传培训、标牌制作、观摩学习、会务及档案管理等费用:6万元。 六、加强项目实施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管县长任组长的黑土地保护项目领导小组(详见附件3),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检查验收,全面落实项目任务和要求,严格项目管理,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县农业农村局将项目分解落实到乡镇,由乡镇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并与实施主体签订协议书,明确任务,压实责任。 (二)强化统筹实施。铁岭县农业农村局围绕总体任务,加强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农机深松整地、保护性耕作等项目衔接实施,共同推进黑土地保护利用。 (三)加强技术服务。铁岭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成立项目专家组和技术指导组(详见附件4、5),加强对项目实施主体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在关键农时季节,组织专家和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解决生产中遇到的技术问题,促进技术落地生效,提高项目区农民对黑土地保护意识。 (四)规范项目管理。建立省级统筹、市级负责、县级实施的工作机制,规范项目管理。一是确定实施主体。铁岭县各乡镇要采取适当方式,选择工作积极性高、基础性好的新型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等作为实施主体。二是严格落实公示制。我县将项目名称、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面积、举报电话等信息通过适当形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加强验收抽查。我县严格堆沤肥等补助物资数量、质量监管,确保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利用遥感监测、农机操作信息平台等对技术措施和项目实施效果跟踪监测,确保技术实施质量和效果。四是加强档案管理。设立项目档案室,建立工作档案、技术档案和资金使用档案,分类立卷,规范管理。 (五)加强资金监管。铁岭县严格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农规〔2022〕9号)等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加快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严禁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确保专款专用。要做好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进度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优化资金支付流程,提高资金支出效率,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六)加强监督考核。建立工作台账,按时填报项目进度,开展项目自查,撰写项目实施总结报告,并确保各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有关数据材料报送情况纳入资金绩效评价范围。 (七)加强宣传展示。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及新媒体平台,通过现场观摩、发放明白纸、村级公示栏等多种渠道,解读黑土地保护政策,宣传黑土地保护的好经验、好做法,使广大农民群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基层干部准确理解掌握政策内容。加强核心示范区建设,示范区要做到“四有”:有主推技术、有实施主体、有责任领导、有包片专家。同时,设立醒目标识牌(样式见附件6),强化责任监督,扩大宣传效果。 七、进度安排 2023年2月-4月: 1、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2、采集项目实施前调查评价点土样。 2023年5月-8月: 1、开展耕地质量监测点建设。 2、落实项目任务及项目实施地点。 3、土壤样品检测。 4、项目宣传培训 2023年9月-2024年4月 开展秸秆深翻还田工作。 开展施用有机肥工作。 完成旱田秸秆还田、施用有机肥面积验收工作 完成项目工作总结。 完成项目档案管理工作 2024年5月-12月 1、完成水田留茬还田和施用有机肥面积验收工作 2、完成项目上图入库工作。 3、采集项目实施后调查评价点土样并检测。 4、完成项目实施效果评价报告。 附件:1、2023年中央财政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任务落实表 2、2023年中央财政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资金预算表 3、2023年中央财政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领导小组 4、2023年中央财政黑土地保护项目专家指导小组 5、铁岭县2023年中央财政黑土地保护项目技术小组 6、辽宁省黑土地保护利用示范区标牌(样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