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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为加强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以下简称工程)运行管理,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提升供水保证率,根据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卫生计生委、环保局、财政局《关于印发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的通知》(发改农经[2013]2673号)和《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 <辽宁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实施细则> 的通知》(辽水农水[2014]38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辽宁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实施细则>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第二章 工程管理第三章 供水管理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只能用于人畜饮水,不得用于其它供水。
第四章 水价核定、水费计收及财务管理
第五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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