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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出台的背景:
根据《辽宁省全面推进河长制实施方案》(厅秘发〔2018〕4号)《铁岭市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铁委办发〔2017〕29号)《铁岭市河长制实施方案》(铁政办发〔2018〕1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文件的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以维护河库健康生命、实现河库功能永续利用为目标,以解决河库管理保护突出问题为导向,全面加强水资源保护、河库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河库执法监管,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为人民生活提供更多更好优美河库生态环境,为美丽铁岭县建设提供环境资源保障。
二、工作目标
全县60条流域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12座水库,全部纳入河库长制(以下简称“河长制”)范畴。
三、工作任务
(一)推进阶段任务。(二)实施阶段任务。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二)强化资金保障。(三)强化科技支撑。(四)强化考核评价。(五)强化执法监督。(六)强化宣传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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