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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2018年铁岭县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解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8-11-12

关于《2018年铁岭县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解读

  文件出台的背景:

  根据《辽宁省农委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财〔2018〕231号)精神,为改善我县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条件,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文件的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任务和实施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指导,通过资金引导、业务指导、技术培训、强化服务、加强监督等系列措施,支持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建设农产品贮藏、保鲜等产地初加工设施,推广普及科学适用的初加工技术,促进农产品就地就近加工转化,实现“增加供给、均衡上市、稳定价格、提高质量、保障加工、减损增收”等一举多效目标。

  (二)目标任务。

  根据我县果蔬产业特点,重点在水果、蔬菜、马铃薯主要产区建设贮藏窖、通风库、冷藏库等贮藏保鲜设施,新增储藏能力3300吨以上。

  (三)实施原则。

  1.政府扶持,农民为主。

  2.突出重点,连片建设。

  3.建管并举,确保实效。

  4.阳光操作,规范管理。

  二、项目补助范围、对象、标准、方式和程序

  三、实施进度安排

  (一)宣传、调查摸底和动员阶段。

  (二)确定项目实施主体。

  (三)项目申报、实施、技术培训及建设阶段。

  (五)项目验收阶段。

  (六)资金兑付阶段。

  (七)总结阶段。

  四、组织保障

  (一)坚持分级负责,加强组织管理。

  (二)积极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

  (三)规范实施运行,强化资金监管。

  (四)严格工作纪律,精心搞好服务。

  (五)加强技术指导,抓好建管并举。

  (六)注重标志规范,统一编号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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