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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出台的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2015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项目实施方案》(辽农机〔2015〕139号),改善耕地质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粮食稳定增产和农民增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文件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实施区域和规模
项目实施区域为全县适宜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的旱作耕作区(近2至3年未进行农机深松的地块,以往年报表为准),作业区域不准跨出铁岭县域,项目实施规模为9.6万亩。
二、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
补助对象为开展旱田深松作业的农机合作社或具备相应农机作业能力条件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机合作社、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作业面积应在500亩以上;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的作业面积应在200亩以上,体现集中连片和规模效应。补助标准实行定额补助,即20元/亩。对于代耕作业的,实施对象应在开展农机作业每亩实际作业价格中扣除省补助部分后与雇机对象签订议定价格和收取作业费用。
三、项目实施程序
(一)项目申报程序。
(二)项目计划落实程序。
(三)项目实施作业技术模式和质量要求。
(四)项目验收程序。
四、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一)第一阶段(2015年8月25日—2015年10月15日)。
(二)第二阶段(2015年10月15日—2015年11月10日)。
五、项目实施的主要措施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
(二)加强项目管理,按照标准核查验收,遵守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三)加强项目宣传和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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