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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出台的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构建我县不动产登记制度体系,维护群众合法物权,切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现代市场经济体系建设,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文件的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文件精神,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加快建立以土地为核心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努力形成权责清晰、运转高效、便民利民、法治保障的不动产登记体系,提高不动产登记效能,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统一登记原则。
(二)坚持便民利民原则。
(三)坚持平稳过渡原则。
(四)坚持信息共享原则。
三、工作目标
尽快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和机构组建,梳理完善法规政策和相关制度,统一窗口设置,规范业务标准,整合各类登记数据,强化便民服务,实现“同城化”办理,2015年底前开始颁发不动产权证书,2016年全面实施不动产登记。
四、任务分工
(一)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
(二)完成不动产登记机构组建。
(三)落实工作经费。
(四)做好资料移交等衔接工作。
(五)做好窗口建设等工作。
(六)开展数据整合。
(七)开展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筹协调。
(二)明确职责,形成合力。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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