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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铁岭县“一村一品”和“一乡一业”专业村、乡(镇)考核办法》的解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5-02-19

关于《铁岭县“一村一品”和“一乡一业”专业村、乡(镇)考核办法》的解读

  文件出台的背景: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一村一品”和“一乡一业”专业村、乡(镇)发展,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和现代农业建设,促进农民增收,依据农业部“一村一品”和“一乡一业”有关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文件的主要内容: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包括种畜场办事处,下同)、各行政村。

  二、考核内容及办法

  (一)收入(产值)比重(40分)

  (二)农民人均纯收入(40分)

  (三)从业农户(20分)

  (四)农业标准化(加10分)

  (五)农产品品牌(加10分)

  (六)农民合作组织(加10分)

  三、考核说明

  (一)村或乡镇的种植类主导产业必须是高效优势产业和富民产业,且集中规模连片。从事设施蔬菜、榛子、寒富苹果、黑木耳等主导特色产业或产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户比例要达到规定要求。

  (二)以养殖业为主导产业的村或乡镇,从事主导产业或产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户比例要达到规定要求,且有一定数量的规模养殖户。

  (三)以农产品生产、加工和休闲旅游业为主导产业的村或乡镇,参与经营或就业的农户数要达到全村总农户数的60%以上。

  四、评先选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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