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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出台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环保局铁岭市机动车冒黑烟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铁政办发〔2016〕5号)精神,加强对机动车冒黑烟污染的全面整治,落实污染物减排任务,进一步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为全县人民营造优良的生活环境,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文件的主要内容:
一、整治的必要性
二、整治目标
三、整治时间和方法步骤
(一)整治时间为2016年5月1日至12月31日。
(二)各乡镇要认真开展本辖区内的机动车冒黑烟专项整治行动,县直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能和责任分工密切配合,严格执法,依法开展机动车污染防治管理工作。
(三)建立机动车冒黑烟举报有奖制度。
(四)对冒黑烟车辆实行“一案双查机制”。
四、措施和要求
(一)县政府成立铁岭县机动车冒黑烟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机动车冒黑烟专项整治工作。
(二)深入宣传教育。
(三)严格自查自纠。
(四)公安、交通、环保等执法部门要依法履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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