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出台的背景:
为确保全县土地流转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促进农村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文件的主要内容: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种畜场办事处(以下简称各乡镇)。
二、总体目标
2015年6月末前,全县土地流转面积占总耕地面积的55%。
三、考核内容及评分设置
(一)组织机构建设(20分)
(二)积极推进土地流转(80分)
(三)加分项目(50分)
四、评先选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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