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平顶堡镇二〇二三年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平政发〔2023〕4号 各村委会、各部门: 按照铁县森指办发【2023】3号文件精神,我镇从2月28日进入春季防火戒严期。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各村、各部门要切实抓好今年春季森林防火工作,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森林防火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为全面做好我镇护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对做好今年春季护林防火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清形势,狠抓落实 森林防火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森林火灾作为突发性公共事件,一旦发生将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各村要认清春季森林防火工作严峻形势,坚决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各村对森林防火工作要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做好本行政区域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不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 二、隐患排查到位 各村及相关部门要安排专职人员对本行政村范围内林缘、山坡地及林区道路两侧的荒草秸秆等进行全面排查,列出隐患台账,限期排除安全隐患。镇里由组织、纪检等部门成立两个联合督查小组对各村存在安全隐患地块全程监督指导。 三、加强宣传,提高全民、全社会的森林防火意识 森林防火工作是一项点多、面广、战线长的群众性工作,因此,各村要进一步加大防火宣传教育力度,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地展开宣传攻势,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群等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有关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扑火基础常识,全面启用入境防火短信提醒和“2.0防火码”等新活动新举措做到见人、见车、见标语、见实效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要求每个村都要张贴防火标语,插防火旗,把防火宣传单发至每户农民手中。各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要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并负责对进入其经营范围的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火安全意识。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要认真负责,包村干部要结合本村职能协助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加强对责任区森林防火工作的督促检查。对林区企事业单位、厂矿、进山作业人员等要全面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与农户签订防火保证书,要真正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位。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因行政领导负责制不落实、工作不负责,引发森林火灾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将按照《铁岭市森林防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坚决追究有关包村干部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野外火源管理,进一步加大野外违规用火整治力度 各村必须加大农田秸秆清理和野外火源管控的力度。加大巡护密度,要做到山区平原一起抓、家火山火一起防。在清明节、劳动节、春季农事活动期间等特殊时段要加大管理和整治力度,对公墓、旅游景点、军事设施等重点部位做到重点防范、死看死守。采取一切强有力措施,严厉处罚违法用火人员,严防人为火灾发生。严禁焚烧农田秸秆,对一切不听劝阻,肆意焚烧秸秆的违法人员视为纵火,将依法严惩。造成公共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等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村还要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发现问题认真整改,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如有违反将按照《森林防火条例》单位5万元、个人3000元上限处罚,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刑事责任。林业站要组织强有力的巡逻、纠察队伍,真正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坚决抓”,严把火源关。落实对入山作业人员的管理措施,严禁将火种带入林区,对重点地段和入山路口要实行专门布控,重点防范,特别是农田与森林交错地带,要采取专门设卡,专人监管等严格的管理措施,坚决将火源拒之山外。对发生火灾的村,要坚持“四个不放过”原则,即起火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肇事者和相关领导责任没有追究处理不放过,发生火警火灾后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不吸取教训不放过。 五、加强训练,全面备战,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各村要对新组建的专业、半专业扑救队伍实行集训,确保每名扑火队员都能掌握扑火知识,扑火技能。要求大村确保50人,小村确保30人以上的扑火队伍,积极组织开展扑火预备演练,确保扑火队伍战斗力,真正做到一遇火情能够“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坚决杜绝老弱病残人员和孕妇、中小学生、儿童上山扑火。各村要加强战备值班,靠前驻防,一旦发生火情,快速出击,小火用重兵,小火当作大火打,确保“打早、打小、打了”。要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扑火意识,严防人员伤亡事故发生。要认真组织清理看守火场,确保不发生死灰复燃。 六、全面完善和落实各项森林防火责任制 镇党委书记、镇长是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主管副镇长是主要负责人,林业站长、村支书、村主任、护林员是直接责任人,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认真负责,结合本单位职能协助做好护林防火工作,加强对责任区森林工作的督查检查。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各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要承担其经营的范围森林防火责任,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各村要进一步贯彻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责任制,明确规定目标,细化责任。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机制,对因行政领导责任制和森林防火工作各项责任制不落实,甚至是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根据《辽宁省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追究村有关领导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要充分发挥护林员的作用,划分责任区,制定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各地块,各村的护林防火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所辖责任区森林防火工作的检查和督促。镇护林防火指挥部狠抓典型案例,从严从重惩处全镇范围内出现的第一起森林火灾,严格追究肇事者和相关人员责任,造成严重后果触犯刑法的,坚决给予刑事处罚。 七、加强值班值宿工作,严肃防火纪律 各村要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值班值宿,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和主要领导带班制度。森林防火紧要时期和重点时期,要实行双人双岗制,不得缺岗、漏岗,一旦发生火情,要逐级上报,不得迟报、瞒报,凡贻误战机,酿成重大火灾或造成重大影响的,按照相关规定坚决追究相关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八、奖惩制度 全镇九个行政村,那个村发生森林火灾而不能准确提供起火地块信息,发生森林火灾没有及时赶到现场参加扑救,组织扑火队伍不到位的,对有火灾隐患不能及时排除的,对野外火源管理不到位的,发现焚烧垃圾,烧秸秆、烧地格的,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各村及相关护林员做出追责及处罚。对及时发现火情,及时扑救,及时上报的村和个人给予适当奖励。 平顶堡镇护林防火值班电话:78754145 78770119 附1:平顶堡镇防火指挥部成员名单 附2:平顶堡镇防火包村名单 平顶堡镇人民政府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顶堡镇森林防火成员名单 组 长:韩立丰 书 记 宋 卓 镇 长 副组长:韩 涛 副书记 李 勇 副镇长 成 员:刘占军 人大主席 李昕欣 纪检书记 张 伟 武装部长 孙一赫 副镇长 孟巾力 副镇长 吕宏斌 一级主任科员 鞠升辉 一级主任科员 闫洪峰 一级主任科员 时腱欣 组织委员 遆 男 宣传委员 焦 扬 政法综治委员 郭秀杰 统战委员 王淑娟 民政办主任 徐 博 交通办主任 齐洪权 司法所所长 张 华 派出所所长 李 丹 卫生院院长 张 明 中心小学校长 李志国 电管站站长 朱杰祺 联通公司 办公室设在林业站,办公室主任由申远兼任。 联系电话:78754145 78770119 2023年平顶堡镇包村名单
村别 |
包村领导 |
包村负责人 |
包村干部 |
团山 |
刘占军 韩 涛 |
马胜利 |
金 宏 冯红艳 石 娇 谭依灼 |
高箭 |
孙一赫 |
陈 阳 |
闫力哲 李 虹 张 哲 田 旭 |
苑家 |
时腱欣 |
王淑娟 |
沈 楠 肖 鑫 赵振超 石雨欣 |
山头 |
闫洪峰 张 伟 |
齐洪权 |
王 浩 孙艳恒 代继兴 宋万达 李 昂 |
平顶 |
郭秀杰 |
赵钦超 |
朱洪军 张 涛 郝 程 卞绍旭 刘柱昊 |
建设 |
李昕欣 遆 男 |
王立新 |
时秀杰 黄 贺 王文博 于 宁 李诗雨 |
下屯 |
吕宏彬 |
孙福民 |
樊 旭 陈丹佶 王 亮 程 力 杨晓琳 |
椴木 |
李 勇 孟巾力 |
徐 博 |
张艳杰 陈新凤 陈 颖 刘 飞 郭 港 |
小红 |
鞠升辉 焦 扬 |
申 远 |
刘思宇 肖 瑶 罗 丽 段怡静 赵侬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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