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铁岭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回头看”和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铁县农发〔2024〕37号 各乡镇: 为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工程质量监管,提高农田建设质量和水平,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回头看”和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辽农办田发〔2024〕475号)和《铁岭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回头看”和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铁市农发办〔2024〕20号)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高标准农田工程质量“回头看”和专项整治行动,现将《铁岭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回头看”和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铁岭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铁岭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回头看”和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工程质量监管,全面提升农田建设质量和水平,按照省、市农业农村部门工作要求,在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排查整改和省级飞检的基础上,结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开展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以及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开展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回头看”和专项整治行动。 一、总体要求 突出问题导向,坚持质量第一、量质并举,采取过硬措施,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回头看”和专项整治行动。聚焦2019年以来新立项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通过自查自纠、督导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摸查田间水利设施工程质量,同步核查设计不合理、监理走过场、资金拨付不及时、管护不到位等问题,摸清农田水利设施问题底数,落实责任主体,明确整治措施,剖析问题原因,强化质量监管,建立长效机制,加快整改进度,有效化解工程质量存量问题,坚决遏制工程质量新增问题,杜绝重大工程质量事件发生,有力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平。 二、整治内容 (一)田间水利设施工程质量问题。摸查整治田间水利设施及其配套电力设施存在的质量不达标、不合格,以及群众反映不通电、不通水、不能用等突出问题。主要包括机井、泵站、节水灌溉等水源工程设施不通电、有井无泵、有井无水等问题;塘坝、沟渠、涵洞、出水桩等灌排设施工程质量不达标、材料不合格等问题;变压器等配套电力设施建后不通电、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 (二)项目设计和监理问题。摸查整治勘察设计不到现场、凭空设计,未广泛征求和吸收项目区群众、村级组织意见等导致的设计方案与生产需求不相符、建后不好用等问题;初步设计缺少总体设计图、工程设施具体分布图、重要单体工程图等问题。摸查整治监理走形式、监理日志造假、监理签名代签、未按规定对隐蔽工程开展旁站巡视、未开展工程质量平行检验、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串通等问题。 (三)项目资金拨付使用问题。摸查整治资金未按项目进度支付,以拨代支、截留套取、挤占挪用资金,不按规定招投标,或以审减、结余等名目变相挤占挪用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以及因资金支付不到位导致的项目超期未完工、超期未竣工验收、建成设施不能移交、拖欠工程款导致的上访事件等问题。 (四)项目工程设施管护问题。摸查整治项目管护主体未落实,管护资金保障不足,管护责任未压实或不明确;日常管护巡查不到位,工程设施维护不及时、用不上,田间水利灌排渠系淤塞,农桥、涵洞等构筑物损毁未修复,配套电力设施丢失被窃等问题。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9月中旬)。县农业农村局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抽调精干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市级方案要求,细化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工作责任,提出具体要求。 (二)自查自纠(9月至10月)。各地对照2019年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清单,结合往年排查和省级飞检以及省审计发现问题"4+5+N"结果,针对此次专项整治内容,实地摸查每一个项目每一项设施存在的问题,逐项目逐设施建立问题台账。县农业农村局将按照市农业农村局的指导,推动各地将点状田间水利设施的空间位置、质量状况等同步上图入库。 (三)质量抽检(9月至11月)。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全县2024年以来完成县级验收的2020年立项项目、2021年立项项目、2022年立项项目开展县级初验。同时,对各地2022年以来立项项目监理单位履职情况进行抽查。 (四)问题排查(9月至11月)。请各乡镇组织人员进行实地排查,指导问题整改,压茬推进整治工作,在10月底形成阶段性成果,对发现的典型问题及时上报。 (五)督促整改(10月至12月)。各乡镇政府要对照问题台账,组织责任单位分类施策,对账销号。对在建项目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一律停工,整改到位后再开展后续施工。对完工项目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后再开展竣工验收。对已竣工验收项目发现的问题,可立行立改的应立即整改到位;对确需长期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期限、责任单位、责任人,逐步整改到位。 (六)总结通报(11月至12月)。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县农业农村局将对各地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通报存在问题,并将摸查情况与年度建设任务和资金分配挂钩。对问题严重、性质恶劣的工程项目,视情况进行公开通报或系统内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有效,县农业农村局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研究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等。各乡镇具体负责本区域摸查整治工作,实行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地区整治结果签字负责制。各乡镇政府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摸查问题,提高整改实效。各乡镇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联络员名单,请于9月13日前报县农业农村局。 (二)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用好农田建设监督服务电话、农田建设随手拍等监督手段,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发动和引导社会力量、群众等反映问题线索。要建立舆情应对机制,对舆情反映的问题快速反应,第一时间发声,组织力量核实,公开处置结果,及时消除影响。各乡镇政府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引导和管控舆情发展,协调有关媒体加大正面宣传力度,为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地要加强政策解读和技术培训,确保一线工作人员全覆盖,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提供技术保障。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地要协同推进此次专项整治与纪检监察系统正在开展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结合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积极会同同级纪检监察部门联合开展高标准农田工程质量、资金拨付使用、工程设施管护等方面的问题整治工作,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严肃追责问责。同时,会同纪检监察部门推动健全农田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体系,严格实行资金专户管理,保障管护经费,提升农田建设监管水平。 (四)加强调度跟踪。各乡镇政府要通过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及时更新专项整治数据,加强数据审核把关,对数据真实性负责,对存在逻辑错误、与事实明显不符等问题的,要认真核实整改,确保数据可靠有效。县农业农村局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进展实行“每周调度、双周通报”。各地要以项目为单位建立专项整治台账,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实时更新,按照调度要求于每周五报送本周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县农业农村局将跟据此评估数据质量,对进展明显滞后、工作把关不严的乡镇政府予以通报。各地自查情况报告请于11月25日前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 (五)建立长效机制。各地要及时交流工作经验,总结整治成效,通报典型问题,系统分析问题及原因,部署下一步工作,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按期完成。针对摸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共性问题,强化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工程质量抽测等制度,推动健全制度标准、工程监督、责任落实三个体系。推动完善农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体系。 联系人:赵鹏 电子邮箱:tlxntjs@163.com 附件:1.铁岭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回头看”和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人员名单 2.2019-2022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排查情况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