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县2024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铁县农发〔2024〕33号 为做好2024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工作,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辽财指农〔2024〕200号)和《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粮改饲等5个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办畜发〔2024〕358号)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目标 通过实施生猪良种补贴项目,普及猪人工授精技术,推广使用良种猪精液,提高生猪良种化水平,加快生猪品种改良,稳定生猪产能,保障市场供应。 二、补贴范围 生猪良种补贴范围为铁岭县辖区内所有符合要求的生猪养殖场(户)。 三、补贴对象及条件 在铁岭县辖区内2024年使用良种猪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生猪养殖场(户)。重点支持中小养殖场(户),对已自有种公猪站的规模养殖场和种公猪场不予补贴。补贴品种为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品种名录》的生猪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引入品种等优良猪品种,猪精液来源要符合《畜牧法》相关规定。 四、补贴标准 对我县辖区内符合标准的养殖场(户)所饲养的能繁母猪,每头补贴不超过80元,具体金额根据最终核实确定符合补贴标准的能繁母猪数量确定。 五、资金安排 2024年,中央财政安排我县生猪良种补贴资金208万元。 六、项目实施 (一)补贴申报及截止时间 符合补贴条件的生猪养殖场(户),持本人身份证,一卡通及复印件,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自愿如实申报享受补贴的能繁母猪数量,同时填写《2024年使用良种猪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能繁母猪数量申报表》(附表1),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 (二)数据核实 各乡镇人民政府项目实施负责人员,协调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所人员对养殖场(户)申报使用良种猪精液人工授精的能繁母猪数量进行核实,并将核实凭证留存归档,县农业农村局将对申报补贴的养殖场(户),能繁母猪数量进行抽查核实。 (三)结果公示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将核实完毕的结果在项目所在村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并于2024年11月15日前完成。 公示内容主要包括补贴养殖场(户)的名称、补贴能繁母猪数量、拟补贴金额等内容。乡镇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县农业农村局在铁岭县政务网站上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并于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公示。 (四)确认上报及资金兑付。 各乡镇人民政府将公示无异议后的核实结果填写《2024年使用良种猪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能繁母猪数量申报表》(附表1)和《铁岭县2024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验收汇总表》(附表2),(上报前请核对一卡通无误后再报送电子版、纸质版)同时上报各乡镇人民政府公示的影像资料及纸质版,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上报农业农村局。以上两表及公示影像资料须于2024年11月20日前报送到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31日前由县级财政部门按程序及时兑付补贴资金。 (五)建立档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农业农村局都要建立档案,做到“纸质档案留档,电子档案管理”,留档备查。 1.各乡镇人民政府建立的档案主要包括: (1)《铁岭县2024年使用良种猪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能繁母猪数量申报表》(附件1)纸质版(须签字盖章); (2)享受补贴的养殖场(户)业主身份证复印件; (3)核查时的材料及影像资料; (4)各乡镇公示时的影像资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 (5)《铁岭县2024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验收汇总表》(见附件2),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签字、盖章); (6)项目工作总结电子版和纸质版(盖章)。 2.县农业农村局建立的档案主要包括: (1)各乡镇上报的《铁岭县2024年使用良种猪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能繁母猪数量申报表》(见附件1)复印件(签字、盖章); (2)各乡镇上报的《铁岭县2024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验收汇总表》(见附件2),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签字、盖章)。 (3)各乡镇公示时的影像资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 (4)各乡镇报送项目工作总结电子版和纸质版(签字、盖章)。 七、时间安排 11月10日前,完成对申报的使用良种猪精液人工授精的能繁母猪数量的核实,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公示工作。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生猪良种补贴资金兑付工作,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养殖场(户)。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2024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铁岭县2024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积极开展项目的实施。成立专家组,负责2024年生猪良种补贴技术指导。县农业农村局承担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要做好项目动态跟踪管理工作,及时在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填报补贴数量、资金支出等信息,全面做好项目实施工作。要加强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做好项目实施和补贴资金的有效衔接,高质量推进项目实施。 1、铁岭县2024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组 长:迟泽光 铁岭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邱 晗 铁岭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刘国栋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孙怀东 县财政局副局长 宋旭光 县财政局农财股股长 马向斌 县农业农村局畜牧产业发展股股长 史海涛 新台子镇副镇长 蒋玉贵 腰堡镇副镇长 冯 涛 凡河镇副镇长 刘国伟 阿吉镇副镇长 左秋实 蔡牛镇武装部长 张 珂 双井子镇副镇长 刘向华 镇西堡镇副镇长 李 勇 平顶堡镇副镇长 闫 鑫 熊官屯镇副镇长 张 兵 李千户镇副镇长 李美英 大甸子镇副镇长 赵益民 横道河子镇副镇长 孟凡彤 白旗寨乡副乡长 郑 阳 鸡冠山乡人大主席 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积极开展2024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的实施,协调各有关部门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及支持服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农业农村局刘国栋副局长兼任。 2、县2023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专家组成员及其职责 组 长:马向斌 县农业农村局畜牧产业发展股股长 成 员:杨安利 县农业农村局畜牧产业发展股高级畜牧师 韩迎辉 县农业农村局畜牧产业发展股畜牧师 王福刚 新台子镇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 苑宏光 李千户镇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 艾井彪 凡河镇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 宋 利 阿吉镇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 李 伟 镇西堡镇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 贺艳旭 平顶堡镇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 崔洪威 大甸子镇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 县2024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专家组的职责:在县2024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铁岭县2024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的技术指导、培训、咨询,对各乡镇开展实施生猪良种补贴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3、各乡镇人民政府为辖区内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的实施主体,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对项目进行宣传、日常监管、审核上报、核实验收、项目公示、总结等工作。各乡镇要高度重视生猪良种补贴政策落实工作,也要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辖区内生猪良种补贴项目顺利实施。 4、县农业农村部门做好项目监管工作,做好技术指导、培训咨询、监督检查工作。 5、县财政部门做好项目资金保障工作,专款专用、项目资金如期拨付。 6、各动物卫生监督所在县生猪良种补贴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配合各乡镇对辖区项目内养殖户能繁母猪头数进行核查工作;同时配合专家组开展技术指导、培训咨询、监督检查等工作。 (二)做好政策宣传 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向社会公开生猪良种补贴政策、补贴范围等,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使辖区内养殖场(户)普遍知情,确保项目公开透明。 (三)加强项目审核 要强化审核管理,对项目落实情况进行审查,对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的行为,一经查实,全额追回补贴资金,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项目补贴资金要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和挪用。 (四)做好项目总结。 2024年12月31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以正式文件形式将项目实施总结报告及绩效报告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同时报送电子版。报告中数据要确保真实、准确和完整。 联系人:韩迎辉 联系电话:024-78833279 电子邮箱:1372012427@qq.com 附表:1.铁岭县2024年使用良种猪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能繁母猪数量申报表. 2.铁岭县2024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验收汇总表 3.铁岭县月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进度统计表 铁岭县农业农村局 铁岭县财政局 2024年8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