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背景和依据
为做好2024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工作,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辽财指农﹝2024﹞200号)和《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粮改饲等5个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办畜发﹝2024﹞358号)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二、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生猪良种补贴项目,普及猪人工授精技术,推广使用良种猪精液,提高生猪良种化水平,加快生猪品种改良,稳定生猪产能,保障市场供应。
生猪良种补贴范围为铁岭县辖区内所有符合要求的生猪养殖场(户)。
三、补贴对象及条件
在铁岭县辖区内2024年使用良种猪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生猪养殖场(户)。重点支持中小养殖场(户),对已自有种公猪站的规模养殖场和种公猪场不予补贴。补贴品种为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品种名录》的生猪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引入品种等优良猪品种,猪精液来源要符合《畜牧法》相关规定。
四、补贴标准
对我县辖区内符合标准的养殖场(户)所饲养的能繁母猪,每头补贴不超过80元,具体金额根据最终核实确定符合补贴标准的能繁母猪数量确定。
五、资金安排
2024年,中央财政安排我县生猪良种补贴资金208万元。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