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tlxnyncj/2024-02180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铁岭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4-05-29
标  题: 铁岭县农业农村局 铁岭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铁岭县2024年省财政黑土地保护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铁县农发〔2024〕16号 发布日期: 2024-06-08

铁岭县农业农村局 铁岭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铁岭县2024年省财政黑土地保护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铁县农发〔2024〕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黑土地保护的部署要求,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保障粮食产能、恢复耕地地力、促进黑土耕地资源持续利用为核心。为做好2024年省财政黑土地保护项目,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制定了《铁岭县2024年省财政黑土地保护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铁岭县农业农村局  铁岭县财政局

  2024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铁岭县2024年省财政黑土地保护项目

实施方案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黑土地保护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2024年省财政继续安排黑土地保护补助资金,支持各地做好黑土地保护相关工作。铁岭县为做好黑土地保护项目和资金管理工作,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黑土地保护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保障粮食产能、恢复耕地地力、促进黑土耕地资源持续利用为核心,发挥省财政黑土地保护资金效益,推进工程与生物、农机与农艺、用地与养地相结合,坚持分类施策、分区治理,推广黑土地保护技术模式,加强黑土耕地质量监测评价,形成黑土地在利用中保护、以保护促利用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为巩固辽宁粮食主产省重要地位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奠定坚实基础。

  (二)实施目标

  铁岭县2024年实施黑土地保护措施30万亩,建设一批集中连片、土壤肥沃、生态良好、设施配套、产能稳定的黑土地保护示范区。同时,开展上图入库,为科学评估项目成效和制定黑土地治理措施提供支撑。

  (三)实施原则

  1.保护优先、用养结合。聚焦黑土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统筹土、肥、水、管等生产要素,综合运用工程、农机、农艺、生物等措施,推广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绿色生产技术,保护黑土地,提升耕地质量,统筹推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绿色高效。

  2.多元联合、协同攻关。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开展多学科领域的联合攻关,强化产、学、研、推、用等主体联合与协作,创新发展黑土地保护利用理论、技术和推广应用体系。

  3.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根据区域气候、作物、土壤现状,突出解决黑土地退化和结构性障碍等核心问题,创新、完善适宜不同地区的主导技术模式,开展技术示范和推广工作。

  4.加强衔接、合力推进。加强黑土地保护项目,与高标准农田、保护性耕作、秸秆综合利用等项目有效衔接,形成合力推进黑土地保护工作。

  二、实施地点及规模

  铁岭县实施秸秆还田30万亩,其中实施旱田20万亩,水田10万亩。项目实施地块原则上不得与本年度黑土地保护性耕作地块重复。实施地点在县域内的乡镇(附件1)

  三、实施内容

  坚持目标导向,以机械为载体,结合区域特点,选取适合本地实际、农民易于接受的秸秆还田技术推广,并做好项目实施任务上图入库。

  (一)推广秸秆还田。

  根据水热条件、地形地貌、耕作模式、农业机械化水平等差异情况,因地制宜选择秸秆还田方式。旱地采取灭茬浅旋还田技术措施。水田推行春季留茬翻压还田技术措施。

  1.旱田灭茬浅旋还田。在春季利用旋耕机进行灭茬浅旋还田,将秸秆直接混埋在土壤之中,并进行起垄镇压,达到适播状态。要求旋耕深度15cm以上,掺混均匀、无拖堆、地表平整,能够保证播种质量。

  2.水稻留茬翻压还田。水稻机收后,采用旋耕或深翻机械作业方法,将水稻根茬翻压还田,要求水田深翻整地作业深度15cm以上。

  (二)推进上图入库。

  按照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上图入库技术要求,及时开展项目实施任务上图入库,通过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进行线上填报,准确填写项目基本情况、实施内容、建设规模和空间位置等。对秸秆还田作业尽可能纳入农机服务平台管理,积极运用在线监测、遥感等技术手段,做到有迹可循、作业数量和地点清楚,方便与上图入库衔接。

  四、补贴方式与标准

  铁岭县按照“资金与工作任务匹配、模式与补助方式结合”的原则,科学测算补助标准和补助规模,一是重点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实施秸秆还田黑土地保护技术措施进行服务补助;二是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严格控制支出的基础上,对上图入库等给予补助。具体补助标准如下:秸秆还田每亩24元。(附件2)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铁岭县农业农村局建立由农田建设牵头,农机、农业服务推广等配合的项目实施机制,严格项目管理,确保政策落实到位。成立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的黑土地保护项目领导小组(附件3),加强统筹,强化措施,落实责任。乡镇政府为项目实施责任主体,成立推进落实机构,全面落实项目任务和要求。乡镇政府与项目实施主体签订责任书,明确任务,压实责任。

  (二)制定实施方案。铁岭县按照“既衔接配合,又避免重复”的原则,统筹安排好保护性耕作、高标准农田建设、黑土地保护等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相关项目地块和技术措施,确保完成项目任务。科学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细化任务目标、实施地点、主要技术模式、补助标准、操作方式、进度安排及保障措施。将项目实施方案以正式文件形式分别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三)强化指导服务。依托教学、科研、推广等单位的技术优势,成立专家指导组(附件4),加强技术集成和工作指导。铁岭县成立相应的技术指导组(附件5),因地制宜制定技术方案和指导方案,对项目实施主体、实施乡镇、村组实行包片指导,总结可推广、可复制的综合技术模式。在关键农时,组织专家和农技人员及时深入农业生产一线开展指导服务,了解项目实施和技术应用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解决措施和建议。

  (四)强化项目管理。建立省级统筹、市级负责、县级实施的工作机制,规范项目管理。一是严格确定实施主体。我县采取自愿申报和选拔相结合的方式,选择工作积极性高、基础性较好的农户、新型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等作为实施主体。二是严格落实公示制。铁岭县将项目名称、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面积、举报电话等信息以适当形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加强验收抽查。要利用遥感监测、农机操作信息平台等对技术措施和项目实施效果跟踪监测,确保技术实施质量和效果。四是加强档案管理。建立工作档案、技术档案和资金使用档案,图文并茂,规范管理。

  (五)加强资金监管。 铁岭县严格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辽财农规〔2023〕21号)等规定,加快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加强资金使用监管,严禁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确保专款专用。要做好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进度的有效衔接,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六)加强调度考核。铁岭县将黑土地保护纳入地方政府工作目标和绩效考核内容,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工作台账,按时填报项目进度,年底前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和自验,于2024年12月30日前报送省农业厅。

  (七)加强宣传展示。结合项目实施,主动邀请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深入项目区采访,多角度全方位展示黑土地保护效果,积极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要采取广告牌、张贴标语条幅、发放明白纸、观摩会等多种形式,宣贯《黑土地保护法》,解读黑土地保护政策,提高政策知晓率、技术到位率和入户率。要加强核心示范区建设,示范区要做到“四有”:有主推技术、有实施主体、有责任领导、有包片专家。设立醒目标识牌(见附件6),强化责任监督,扩大宣传效果。

  六、进度安排

  2024年5月:

  1、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2、落实项目任务及项目实施地点

  2024年6月-9月:

  1、开展项目宣传培训

  2024年10月-2025年5月:

  1、开展秸秆还田田间作业

  2、项目宣传培训

  2025年6月-12月:

  1、完成项目验收工作

  2、完成项目上图入库工作

  附件1:铁岭县2024年省财政黑土地保护项目任务落实表

  附件2:铁岭县2024年省财政黑土地保护项目资金分配表

  附件3:铁岭县2024年省财政补助黑土地保护项目

  附件4:2024年省财政黑土地保护项目专家指导组

  附件5:铁岭县2024年省财政黑土地保护项目技术小组

  附件6:辽宁省黑土地保护示范区标牌(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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