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铁岭县畜禽屠宰 “严规范 促提升 保安全”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铁县农发〔2023〕32号 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局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铁岭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
<铁岭市畜禽屠宰“严规范 促提升 保安全”三年行动方案>
的通知》(铁市农〔2023〕140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县畜禽屠宰行业秩序,提升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推动屠宰行业高质量发展,我局组织制定了《铁岭县畜禽屠宰“严规范 促提升 保安全”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铁岭市畜禽屠宰“严规范 促提升> 联系人:李晨光 联系电话:78833645 铁岭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铁岭县畜禽屠宰“严规范 促提升 保安全”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3-2025年)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辽宁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有关要求,全面规范我省畜禽屠宰行业秩序,提升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推动屠宰行业高质量发展,现就开展全县畜禽屠宰“严规范 促提升 保安全”三年行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行动目标 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到2025年,全县畜禽屠宰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屠宰产能和养殖产能匹配度明显提高;屠宰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水平明显提升;落后产能有序压减,畜禽屠宰产能利用率和行业集中度稳步提高;生猪屠宰企业全面实施屠宰质量管理规范,争创部级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示范企业,其他畜禽屠宰标准化创建稳步开展;畜禽屠宰地方法规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全面实施屠宰行业信息化管理,屠宰环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法规制度建设,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1.健全完善法规标准体系。严格落实农业农村部出台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办法》《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等管理制度,全面规范畜禽屠宰行为和秩序。进一步完善畜禽屠宰标准体系,有效保障屠宰环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2.科学规划行业发展。按照《辽宁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2020-2025 年)》要求,鼓励建设大型屠宰企业和产加销一体化企业,推动生猪屠宰产能向养殖集中区域转移,形成与养殖布局相适应的屠宰产能布局,促进养殖、屠宰协调发展。小型畜禽屠宰企业数量只减不增。持续深化屠宰行业清理整顿,淘汰手工屠宰、工艺落后的畜禽屠宰企业,提高屠宰行业技术装备水平。对环保排污、动物防疫条件及其它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畜禽屠宰企业,责令停业整顿,逾期仍未达到法定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 (二)强化监督管理,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3.严格企业设立管理。畜禽屠宰企业的设立应符合全省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对于依法设立的屠宰企业,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方可派驻(出)官方兽医实施检疫。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规定,设计年屠宰生猪、肉牛、肉羊、活禽能力低于15万头、1万头、15万只、1000万羽的屠宰建设项目不予审批。 4.加强过程监管。县局不定期开展畜禽屠宰监督和标准化创建检查指导。各部门要加强对属地畜禽屠宰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建立监督检查执法人员库,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机制,实施屠宰企业信用档案管理,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做到痕迹化管理。 5.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未按规定建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出厂销售未经检验、检疫或者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产品的,执法部门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开展畜禽屠宰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屠宰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定点畜禽屠宰企业不再具备设置条件的,经停业整顿,并限期整改,逾期仍达不到规定条件的;畜禽定点屠宰企业出借、转让畜禽定点屠宰证书或者标志牌等行为的,依法吊销畜禽定点屠宰证书,收回畜禽定点屠宰标志牌。强化“行刑衔接”,加强与公安部门协作配合,涉嫌犯罪案件做到应移交尽移交,严惩重处违法犯罪行为。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要求,严格落实“处罚到人”要求,依法实施行业禁入。 (三)压实主体责任,筑牢安全防线 6.强化责任落实。要监督屠宰企业履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动物疫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企业应建立健全从畜禽进厂(场)查验到产品出厂(场)以及问题产品召回等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畜禽入厂应严格履行查证验物管理制度,开展“瘦肉精”、药物残留等检验检测,出厂应如实记录产品流向,做到追溯可查。要严格落实屠宰前6小时检疫申报、动物疫病检测、动物疫情报告和清洗消毒等疫病防控管理制度;企业应建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肉品品质检验实验室、疫病检测实验室和车辆清洗消毒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和专职人员。 7.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各部门要积极协助、配合公安、消防、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畜禽屠宰企业安全生产指导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时反馈,对特别重大隐患要通报相关部门,做到闭环管理,确保整改到位。畜禽屠宰企业要定期组织对用电、压力容器、液氮存储、传动装置等设施设备进行检修保养,确保设施设备运行良好。企业要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应急处置预案、安全生产档案记录制度,定期开展员工教育培训及应急演练,做好日常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管理,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畜禽屠宰生产安全。 8.强化能力建设。开展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到2025年底,全省生猪屠宰企业全部按规定配备经考核合格的兽医卫生检验人员,牛羊禽屠宰企业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稳步推进。畜禽屠宰企业配备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屠宰技术人员和兽医卫生检验人员,并建立内部培训考核制度,确保相关人员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技能,加强人员防护管理,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落实人畜共患病防控措施。督促屠宰企业依法执行畜禽屠宰车间设计规范、操作规程、卫生规范、消毒规范、肉品品质检验等方面的标准和技术要求。鼓励屠宰企业实施畜禽肉分割、质量分级、屠宰加工设备等推荐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四)加强支持保障,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9.推进示范创建。积极推进铁岭牧原肉食品有限公司标准化示范创建,争创部级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示范企业,积极创建省级小型生猪屠宰点示范单位。2025年底前,按照省级定点畜禽屠宰企业标准示范创建标准,开展示范创建评比,引领企业规范化标准化发展,推动行业转型升级。 10.推动智慧监管。积极推动无纸化出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促进屠宰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信息关联,强化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建立完善农业农村和市场监管信息互通互联机制,提高监管效能。用好畜禽屠宰视频监控系统和无害化处理等信息系统,加强远程监管。落实畜禽屠宰统计调查制度,加强统计信息报送,实现屠宰企业全覆盖、监测指标全覆盖,提高数据报送的时效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强化统计数据应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辖区实际,明确年度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序时推进。要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的沟通协作,积极解决三年行动方案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二)加强考核评价。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等导向激励作用,压实部门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将畜禽屠宰行业管理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向广大消费者宣传肉品科学消费常识,增强质量安全意识和品牌消费意识。加强畜禽屠宰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解读,做好典型经验总结推广,宣传行动成果,曝光典型案例。引导发挥行业组织在行业自律、诚信建设、技术培训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推进政府、市场、社会共治形成合力。强化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群众对肉品安全的关切,努力为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营造更好的舆论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