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辽宁省2022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办社发[2022]409号)文件精神,以推动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恢复耕地地力,坚持秸秆综合利用与农业生产相结合,切实做好我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为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提高规定文件质量,2022年11月3日至2022年11月18日,我局将《铁岭县2022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征集意见稿)发布在铁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截止公示期满,未收到反馈意见,特此说明。
铁岭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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