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县人民政府与铁岭县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意见征集稿)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8日

  一、文件出台背景

  根据《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人民政府与铁岭市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铁政办【2023】15号),结合我县实际,现建立铁岭县人民政府与铁岭县总工会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加强联席会议制度建设,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服务职工,突出重点、讲求实效,严格程序、规范运作的原则,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及同中华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中,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中的作用。

  二、联席会议的组织机构

  成立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组长由县政府负责联系工会工作的副县长和县总工会主席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和县总工会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席担任,成员由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单位机构名称如有变动,由继续履行其职能的单位自然替补。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总工会,负责日常沟通联系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总工会分管副主席、县政府办公室相关副主任担任,成员由县总工会相关职能部室负责同志、县政府办公室相关职能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联席会议的主要内容

  联席会议从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出发,围绕全面深化改革、促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维护职工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以及工会在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需要政府协调解决的实际问题等方面提出议题,主要包括七项内容。

  四、联席会议的工作流程

  (一)议题提出

  (二)议题确定

  (三)联席会议的召开

  (四)联席会议的筹备

  (五)联席会议的议程

  (六)联席会议纪要的拟定

  五、建立完善各级联席会议制度的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政府与同级工会要结合本意见要求,抓紧研究制度机制,推进建立完善本级联席会议制度。

  (二)各级政府要切实发挥主导作用,大力支持工会全面履行各项职能。

  (三)各乡(镇)街道每年要将本级联席会议的建制和实施情况报送协调小组办公室。

  解读单位:铁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解读人:关雷

  解读人办公电话:78833170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