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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依据
关于印发《铁岭县护林管理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
二、关于政府及有关单位职责
1.签订管护责任书、建立完善护林组织、组织群众护林、划定护林责任区、配备护林员、落实管护经费、构建管护网格化体系,实现管护全覆盖。
2.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范围内护林员的管理工作,履行相应职责。
3.有管护任务的村民委员会负责本村护林员的管理工作,履行相应职责。
三、关于护林员的责任
护林员应及时报告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提高护林工作质效。主要履行:对发现的火情和火灾隐患、林业有害生物危害、野生动物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报告;协助调查涉林违法行为,发现毁坏或非法占用林地、盗滥伐林木、捡拾疫木、非法捕猎野生动物、非法采集野生植物、损毁道路的行为,劝止并及时报告。三七、适用范围和施行时间
四、适用范围:大甸子镇及辖区内各村
施行时间:《大甸子镇林业站护林管理制度》于2024年4月1日起施行。
五、解读机关和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大甸子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024-7888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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