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tlxzfhcxjsj/2024-06810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铁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4-07-09
标  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领域监管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07-09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领域监管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若干措施》明确,加强招标投标监管,严防围标串标和分包拆包。改进和完善招标投标监管措施,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全面推行招标“评定分离”,细化评标、定标方法,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政府投资项目应带头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发包。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将信用评级低的市场主体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实行差异化监管。

加强施工现场质量监管,督促各方主体落实质量责任,特别是建设单位质量首要责任。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监管,未经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开展结构优质工程创建,引导工程建设各方主体树立质量品牌意识,提升建筑工程品质。

巩固清理规范成果,强化日常监管长效机制,压实工程建设各方参建单位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首查负责、案件移送和即查即纠制度,确保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查处。

强化源头治理,严防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严格项目审批管理,对未明确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的项目不予审批。对建设单位资金安排不满足施工需要的不予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引导市场主体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拖欠工程款。强化信用约束及惩戒,落实企业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和按月足额支付制度,将农民工和项目建设用工人员全部纳入实名制管理。依法依规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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