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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铁岭县统计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铁岭县统计部门2022年部门决算表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2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2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铁岭县统计部门2022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铁岭县统计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的基本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和统计指标体系,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制定全县统计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起草统计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行为,指导全县统计工作。
(二)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市投入产出调查制度,核算全县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和指导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国情国力普查和重大专项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省情省力、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行业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情况等专业统计调查及有关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监督。
(六)指导全县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基层统计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七)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统计数据库、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八)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铁岭县统计部门2022年度决算共包含本级决算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家.
纳入统计部门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铁岭县统计局机关
第二部分 铁岭县统计部门决算公开表
附件:辽宁省铁岭市铁岭县统计局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2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2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一)2022年收入总计130.4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30.49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0.4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收入增减情况。2022年,财政部门部门决算收入130.49万元,比上年减少73.92万元,减少36.1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0.49万元,减少73.92万元,减少36.16%;其他收入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增幅0%。
(二)支出总计130.4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03.0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2.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84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2.项目支出27.40万元,主要包括软件服务费、印刷费等。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支出增减情况。2022年,统计局决算总支出130.49万元,比上年减少73.92万元,减少36.1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5.63万元,增长17.87%;项目支出减少89.55万元,减少76.57%。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主要是部分未完成项目需下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与上年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相比,今年增减0万元,增长(下降)0%。
二、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财政部门2022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0.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09万元,项目支出27.4万元。与年初预算114.78万元相比,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3.69%,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9.82%,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3.87%。
(二)具体情况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2.34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三、2022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决算数3.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2022年决算数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9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比(上年)增加0.92万元,主要是参与防疫、物资运输等支出增加。公务用购置及保有量1台,国内公务接待累计批次0次、人数0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3.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3.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19.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统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84万元,比上年增加11.27万元,增长131.51%,主要原因是劳务费和维修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统计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财政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共涉及公用经费类等项目4个,涉及资金114.78万元,资金覆盖率达到100%,自评平均分为100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我单位在财政预算资金管理中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还需提高;二是项目建设需要进一步强化管理;三是节约意识需要加强。
下一步我单位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切实履行我单位作为用款人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强化绩效理念,树立绩效意识。二是充分吸取、运用绩效自评成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提高节约意识。四是强化项目管理。进一步科学论证、审查项目。五是全面跟踪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高效利用有限的财政资金。六是科学设置绩效评价标准,更加符合实际,客观科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