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tlxnyncj/2024-06459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铁岭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4-07-01
标  题: 《关于印发铁岭县2024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解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07-05

《关于印发铁岭县2024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解读

  一、背景和依据

  为加强我县农药管理,引导农药生产、经营、使用者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及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工作,积极配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农业绿色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农药管理条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总体目标

  按照“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回收、谁使用谁上交”的原则,通过政府引导、企业负责、农户参与,建立相关部门协调的监管机制,在全县构建布局合理、运转高效、全程可控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通过开展农药废弃物的回收与处理,增强农药经营者和使用者环保意识,实现农药包装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到2025年,全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80%以上、处理率达到100%,基本实现农药包装废弃物的有效回收,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能力大幅提高,农村农田生态环境有效改善。

  三、回收范围

  在全县范围内因农业生产产生的、不再具有使用价值而被废弃的农药包装物(含装有过期变质农药的农药包装物),包括用塑料、玻璃等材料制作的与农药直接接触的瓶、桶、罐、袋等均列入回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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