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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和依据
为加强我县农药管理,引导农药生产、经营、使用者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及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工作,积极配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农业绿色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农药管理条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总体目标
按照“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回收、谁使用谁上交”的原则,通过政府引导、企业负责、农户参与,建立相关部门协调的监管机制,在全县构建布局合理、运转高效、全程可控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通过开展农药废弃物的回收与处理,增强农药经营者和使用者环保意识,实现农药包装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到2025年,全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80%以上、处理率达到100%,基本实现农药包装废弃物的有效回收,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能力大幅提高,农村农田生态环境有效改善。
三、回收范围
在全县范围内因农业生产产生的、不再具有使用价值而被废弃的农药包装物(含装有过期变质农药的农药包装物),包括用塑料、玻璃等材料制作的与农药直接接触的瓶、桶、罐、袋等均列入回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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