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闭铁岭市柳枝雨天然水有限公司的决定
铁县政发〔2018〕8号
铁岭市柳枝雨天然水有限公司:
经调查,你公司厂址位于铁岭柴河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至今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经县政府研究,依法决定对你公司予以关闭。
铁岭县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日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