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设铁岭县农产品公共品牌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铁县政办发〔2018〕27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种畜场办事处,县政府相关部门: 《关于建设铁岭县农产品公共品牌的实施意见》已经2018年7月2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铁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6日 关于建设铁岭县农产品公共品牌的实施意见 为促进我县农产品产业更好的发展,努力提升农产品品牌效益,结合全县优质农产品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打造铁岭县公共农产品品牌整体形象为目标,以树立品牌、提升品质、强化加工、渠道建设、产业融合、品牌管理及传播推广为战略发展路径,以加大宣传和推介力度为重点,抢抓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一新时代下的新机遇,加快推进品牌化与产业化、市场化、规模化、标准化融合发展,进一步加强品牌保护管理与营销展销,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努力将我县农产品公共品牌打造成国内外知名的农产品品牌。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充分发挥政府在推进公共品牌建设中的主导作用,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各司其职,加强政策扶持,创造有利于培育和发展品牌的社会环境。 (二)坚持“协会”主体。农事企业、合作社参与,提高农事企业、合作社品牌意识,强化企业、合作社在公共品牌建设中的载体作用,提升品牌内生动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大力开拓域内外市场。 (三)坚持市场运作。以市场为导向,积极开展中、高端品牌产品研发,做到公共品牌的保值增值,不断扩大公共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坚持品质至上。加强示范基地建设,完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严格执行绿色安全生产技术标准,不断巩固和提升农产品质量。 三、实施内容 (一)构建品牌。 1.成立实施主体。筛选全县优秀的农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成立“铁岭县绿色农产品协会”,作为品牌创建工作实施主体,负责农产品公共品牌创建工作,持有和管理农产品公共品牌,制定生产技术、产品质量、产品包装标准,建立公共品牌商标使用许可、品牌包装使用许可和宣传物料使用许可等制度,并大力开展公共品牌宣传等工作,加快形成国内外知名的农产品品牌。 2.设计品牌商标。由政府主导,“铁岭县绿色农产品协会”负责对公共品牌的图形、图案进行设计,并完成商标注册和版权登记保护。 3.使用品牌标准。在全县域内,取得绿色食品认证以上的农产品允许使用公共品牌,由生产主体对农产品进行包装,在包装外部醒目位置印上公共品牌大商标,在大商标下方印上产品生产主体自身的小商标。并利用“防伪二维码”技术,实行“一物一码,一人一码”,结合溯源体系建立产品防伪、防串货系统。 4.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监管保护体系。建立农产品公共品牌目录,做好品牌认证登记保护工作,对认证的品牌农产品实行动态监管,提高使用门槛,维护好品牌形象,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对农产品质量、生产规程等进行检查,并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对监测结果予以通报,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行为以及商标恶意抢注和侵权行为,构建优胜劣汰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定期向社会发布。同时,制定“保证金”制度,对于破坏品牌形象的生产主体要严厉打击,并给予一定处罚。 (二)宣传推广。 加强农产品公共品牌域内外宣传,合理利用产品包装、销售渠道、媒体、网络及各类节庆活动,作为品牌传播的有力媒介。 1.加强域内宣传。一要通过在全县重点批发市场、农产品交易中心、运输厢式货车车体上拉横幅、打广告等方式宣传我县农产品公共品牌及产品。二要通过高速公路、主要干道、旅游景区等人流密集的特殊位置进行宣传;充分利用多样化的媒介形态,借助纸杯、信封、手提袋等日常传播用品,宾馆、商场、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路灯、灯箱、公交车扶手等广告媒介,形成产地和销地的品牌传播。三要通过媒体宣传,拍摄公共品牌的宣传视频或微电影等,在电视、报纸、网络、会展等各大媒体上进行宣传,最大限度地树立品牌形象。 2.积极开展域外宣传。要将我县品牌“走出去”,积极组织参加国内外的各类农展会,进驻大商场、大社区,组织有条件的品牌使用主体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建立一批品牌形象店、体验店等,传播公共品牌产品。并通过网络进行传播,鼓励企业引进跨境电商人才或团队,开展公共品牌产品的跨境电商出口。 3.尽心打造“铁岭礼品”。设计能够体现我县地域特色的铁岭礼品LOGO,精美包装礼盒,强化品牌产品推介力度,利用政务会议、政务接待以及举办专题推介会等渠道,对“铁岭礼品”进行展示和宣传。 (三)农旅结合。 要将我县农产品公共品牌与全县乡村旅游结合起来,通过乡村旅游宣传品牌,制作特色农产品精美礼包,开发休闲即食食品,利用创意工艺品、文艺创作等艺术表现形式,深入挖掘公共品牌的文化内涵,不仅可以推广品牌形象,还能丰富乡村旅游内容;同时举办以公共品牌为主题的各类旅游节庆活动,绘画、书法、摄影等文化活动,通过社会活动大力宣传公共品牌及产品。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铁岭县农产品公共品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村经济发展局,负责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建设公共品牌的相关工作,定期对建设农产品公共品牌进行督导和阶段性总结,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强化相关部门的职能,确保我县农产品公共品牌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二)强化政策保障。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政策支持,已落实到我县的惠农项目可以适当向品牌使用主体所倾斜,重点支持农产品公共品牌的传播推广、基地建设、质量溯源等方面。 (三)强化技术保障。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强化产、学、研深度融合,帮助企业寻找技术研发合作伙伴,普及新品种、新技术;定期开展培训,不断提升公共品牌使用主体的管理人员素质。 附件:铁岭县农产品公共品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铁岭县农产品公共品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冯安杰 副县长 成 员:李 义 县农村经济发展局局长 刘广顺 县水利局局长 周文超 县林业局局长 张宝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铁义 县商业局局长 张 健 县粮食局局长 李泽亮 县动监局局长 张 祺 县蔬菜局局长 赵朝朋 县旅游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村经济发展局,办公室主任由李义同志兼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