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统计局辽宁省统计局铁岭县调查队关于做好全县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意见的通知 铁县政办发〔2017〕2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县统计局、辽宁省统计局铁岭县调查队《关于做好全县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铁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2日 关于做好全县城乡一体化 住户调查工作意见 县统计局辽宁省统计局铁岭县调查队 为高质量完成全县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真实反映全县城乡居民收支状况,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开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结果主要反映居民家庭收入和支出状况,涵盖家庭就业、消费、住房、社区发展等有关信息,是十分重要的民生统计数据。调查数据广泛用于生活质量评价、分析研究收入分配格局、进行国民经济核算和编制价格指数等领域,同时还为政府部门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提高扶贫标准、确定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制定最低生活保障线等政策提供重要依据,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组织开展好辖区内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 二、明确职责,确保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全县上下要明确责任,切实履职,确保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顺利开展。全县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由辽宁省统计局铁岭县调查队(简称地调队)负责,调查样本的数据录入、审核、同时负责向国家统计局铁岭调查队上报地调队调查数据,接受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审核评估后反馈的铁岭县城乡居民收支数据。 辽宁省统计局铁岭县地调队主要职责:一是严格执行国家调查方案及操作规程,认真落实国家统计局铁岭调查队的工作部署和安排,确保住户调查基础工作规范、扎实。二是建立健全并认真执行住户调查各项工作制度。三是认真做好本县辅助调查员的选聘,管理和培训,定期访户并督促辅助调查员每月至少访户1次,切实解决少记、漏记、错记等问题。四是按时按要求上报季度、年度住户资料及评估报告。 乡镇(街道)工作职责:将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作为本乡镇(街道)重要工作,由乡镇(街道)指定专人负责,全力配合各级调查队开展工作;将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纳入各村委会(社区)的工作职责范围并对村委会(社区)调查工作进行考核。 村委会(社区)工作职责:重视、支持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明确工作责任,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高质量完成。 辅助调查员工作职责:严格执行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制度,认真落实各级调查队工作要求,牢固树立数据质量意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确保每月至少访户1次,指导记账户真实记账,如实反映家庭收支状况;严格保守记账户的家庭秘密,不向任何个人、单位或组织泄露记账户家庭相关数据和信息。 三、强化措施,扎实做好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 (一)建立责任制。各乡镇(街道)要明确1名分管领导负责抓好此项工作;各乡镇(街道)、社区(村委会)一把手是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专项督查。将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对县乡镇(街道)常规督查,定期督查各乡镇(街道)对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贯彻落实情况和各乡镇(街道)、村委会(社区)对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的支持与配合情况。 (三)纳入绩效考核。将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通过层层考核推动工作的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