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县2016年对外贸易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铁县政办发〔2016〕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种畜场办事处,县政府相关部门: 《铁岭县2016年对外贸易工作指导意见》已经2016年4月12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铁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2日 铁岭县2016年对外贸易工作指导意见 为促进对外贸易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确保“十三五”实现良好开局,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外贸出口领导小组会议的决策部署,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突出对外贸易创新驱动、整体提升的发展思路,紧紧抓住新一轮东北地区全面振兴国家战略带来的发展机遇,实现全县外贸出口工作稳步发展。 工作目标:2016年,全县出口目标为8000万美元。 二、重点工作 1.加强与中央军贸企业合作 积极联系中央军贸企业,借助中央军贸企业的市场优势、客户资源,大力支持有意愿与中央军贸企业合作的企业参与项目对接、境外市场开拓等活动,带动本地企业产品出口;全年力争引进1家军贸企业。 2.引进和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 全力引进和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协调相关部门,共同为增强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通关、物流、退税、保险及融资等综合服务功能提供便利条件,通过发展出口代理业务,促进中小企业产品出口;全年力争引进和培育1家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并当年实现出口。 3.深化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建设 充分利用省内外现有的平台优势,加强与我县相关企业合作,积极引进和培育本地区的跨境电商平台,利用跨境电商平台扩大外贸出口;全年力争引进和培育1个跨境电商平台载体。 4.鼓励和扶持出口企业“海外仓”建设 鼓励和扶持外贸企业建立海外营销网络、办事机构、海外仓,通过建立海外仓带动出口;全年力争建立海外仓1个。 5.鼓励企业进行境外注册商标 开展企业境外注册商标宣传,提高生产企业品牌意识,提升产品的国际知名度和认可度;全年力争境外注册商标1件。 6.推动加工贸易发展 积极引进加工贸易生产企业,促进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全年力争引进1家加工贸易企业,实现出口业绩;加工贸易企业年出口增长6%。 7.推进出口基地建设 进一步加强汽车零部件市级出口基地建设,壮大出口企业规模,提高出口业绩;汽车零部件出口基地新增出口企业5家,年出口额增长10%。 三、保障措施 1.成立外贸工作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外贸工作的领导,推动外贸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铁岭县外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政策精神,部署全县外贸出口工作,制定计划,监督落实,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外经贸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2.落实外贸出口目标责任制 全面落实外贸出口目标责任制,将出口目标分解落实到各任务单位。外经贸局要加强对各任务单位的业务指导,针对外贸出口指标采取月通报制度,针对外贸出口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采取季通报制度。 3.加强政策支持 贯彻好上级各项扶持政策,加强对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开拓国际市场、出口信用保险等外贸重点工作的政策扶持,确保资金及时兑现、专款专用。 4.全面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 在巩固传统市场的同时,紧扣“一带一路”倡议,重点扩展俄罗斯、东欧、中亚、非洲等新兴市场。组织好企业参加省厅确定的36个重点展会及100多个推荐展会,鼓励企业跟随商(协)会等中介组织参展。 5.加强外贸队伍建设 一是培育出口骨干企业,加强对中小微出口企业的服务,引导生产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不断壮大我县外贸企业主体。二是重视人才培养,加大培训力度。积极组织外贸出口企业参加省、市开展的外经贸政策以及海关、检验检疫、出口退税、外汇管理、信用保险等政策知识培训,努力壮大我县对外贸易经营者队伍。 四、奖励措施 1.生产型出口企业部分:省、市财政拨付的奖励资金,根据上级部门确定的分配方法及金额及时足额发放。 2.外贸综合服务企业部分:对为外贸出口做出突出贡献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予以奖励。由任务单位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制定奖励标准(建议出口1美元奖励最高不得超过人民币0.03元)。奖金由任务单位承担。 3.任务单位部分:对实现外贸出口30万美元以上的任务单位予以奖励,每出口1美元,奖励人民币0.01元,奖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奖金由县财政和任务单位各承担50%。(工业园区管委会及县直各部门引进的招商引资企业实现外贸出口,参照上述标准予以奖励,奖金由县财政全额承担) 五、考核办法 外贸出口考核确认工作由分管外经贸工作副县长负责,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绩效考评办、外经贸局审核确认。具体标准如下: 1.各任务单位全年外贸出口任务指标考评总分为100分,所有加分不超过总分的40%。 2.按照实际出口完成数所占本单位任务指标的比例进行核分。 3.完成引进中央军贸企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加工贸易企业、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建立海外仓、境外注册商标重点工作,每项加20分。 4.所属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并实现出口业绩,每个企业加10分。 5.所属企业积极参加省厅组织的国内外展会,每参加一个展会加10分。 本意见未尽事宜,由县外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铁岭县外贸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2016年铁岭县对外贸工作任务指标 3.外贸出口名词解释 附件1 铁岭县外贸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孙永东 县 长 副组长:王 鑫 副县长 成 员:李俊岩 腰堡镇镇长 李文涛 新台子镇镇长 刘成祥 绩效考评办主任 李 义 农发局局长 于 水 经信局局长 金 岭 财政局局长 李香辉 国税局局长 聂思群 外经贸局局长 孙东升 招商局局长 张齐斌 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大平 高新区外经贸局局长 黄明良 平顶堡镇镇长 毕春雷 镇西堡镇镇长 王 博 阿吉镇镇长 孙忠海 蔡牛镇镇长 张士平 双井子镇镇长 于振中 熊官屯镇镇长 于利锋 李千户镇镇长 周 宏 横道河子镇镇长 王 辉 大甸子镇镇长 任保家 鸡冠山乡乡长 张 祺 白旗寨乡乡长 申明生 种畜场场长 王 鹏 县委督查室主任 李 扬 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乔晓军 辽宁圣加伦控制系统有限公司总经理 郑钟鲜 铁岭三光纤维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秋雷 铁岭天河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外经贸局,办公室主任由聂思群同志兼任。 附件2 2016年铁岭县对外经贸工作任务指标 单位:万美元
单 位 |
外贸出口 |
高 新 区 |
1500 |
新台子镇 |
1000 |
腰 堡 镇 |
1000 |
平顶堡镇 |
400 |
镇西堡镇 |
400 |
阿 吉 镇 |
400 |
蔡 牛 镇 |
400 |
双井子镇 |
400 |
熊官屯镇 |
400 |
李千户镇 |
400 |
横道河子镇 |
400 |
大甸子镇 |
400 |
鸡冠山乡 |
300 |
白旗寨乡 |
300 |
种 畜 场 |
300 |
合 计 |
8000 |
附件3 外贸出口名词解释 1.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是指为国内生产企业进出口提供物流、报关、信保、融资、收汇、退税等服务的外贸企业。 2.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是基于互联网技术,为进出口企业提供跨境企业对企业(B2B)或者企业对消费者(B2C)贸易模式的在线宣传展示或成交产品的第三方服务平台。 3.加工贸易:是指经营企业进口全部或者部分原辅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经加工或装配后,将制成品复出口的经营活动,包括进料加工、来料加工、装配业务和协作生产。 4.海外仓:是指在除本国地区的其他国家建立的海外仓库,一般用于电子商务。货物从本国出口通过海运、货运、空运的形式储存到该国的仓库,买家通过网上下单购买所需物品,卖家只需在网上操作,对海外的仓库下达指令完成订单履行。货物从买家所在国发出,大大缩短了从本国发货物流所需要的时间。 5.境外注册商标:是指在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注册商标,商标保护具有地域性,在中国注册商标,只在中国受保护,如果产品需要在其他国家受保护,那么就需要在那个国家注册商标。在境外注册商标可以防止别人侵犯自己的商标权时,使自己的商标权在海外受到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