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铁县政办发〔2016〕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种畜场办事处,县政府相关部门: 《铁岭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2016年1月11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铁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28日 铁岭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强县域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金融支农服务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和加快农业现代化发展步伐的意见为指导,按照“政府领导、人行推动、契合实际、百姓认可”的原则,以农户信用信息采集为切入点,以开展农户信用评价为着力点,以金融支持农户发展为落脚点,建立健全农户信用信息采集、评价和奖惩工作机制,深化农村信用户、信用村和信用乡镇建设,充分利用信用评价结果,提高对农户信贷支持力度,提升农民诚信意识,逐步形成与我县农业现代化发展相适应的农村信用体系,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近期任务(至2016年12月末)。 一是成立铁岭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职责,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制定科学合理的农户信用信息评价体系。三是政府相关部门联合人民银行和各金融机构,进村入户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宣传,增强农户参与信用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四是在全县选取2—3个行政村开展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和信用评价试点工作。 (二)中期任务(2017年1月—2017年12月末)。 一是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在全县开展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和评价工作。二是完成农户信用信息录入,建立“铁岭县农户信用信息数据库”。三是县域金融机构全面参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利用信用信息数据开展“三权(土地经营权、林权和住房物权)”抵押贷款,进一步提高农户信贷规模。四是评选信用村、信用乡镇(包括种畜场办事处,下同),以点带面,推动全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取得实效。五是在农户信用评级工作基础上,逐步推进家庭农场、农村专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的评级工作。 (三)长期任务。 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不断健全完善,探索创建铁岭县企业征信系统,促进金融机构为信用农户、信用企业开发新型贷款品种,实现信用体系全覆盖,提升全县信用意识,打造“诚信铁岭县”。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人民银行铁岭市中心支行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铁岭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金融办,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推进,下设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安全和技术保障、信用等级评价及信用信息应用四个专项工作组(见附件)。 四、工作措施 (一)搭建平台,信息共享。 人民银行铁岭市中心支行(以下简称人民银行)作为征信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农村信用信息数据库,将农户的基本信息、信用等级、贷款授信以及不良记录等内容纳入信用信息数据库进行统一管理。相关金融机构要把查询农户的信用信息作为发放农户贷款的前置条件,简化贷款调查程序,提高贷款发放效率。政府相关部门与人民银行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搭建农户信用信息平台。涉农部门要把农户的信用信息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在政策扶持、资金补助、贷款贴息等方面予以相应支持,充分发挥农村信用信息数据库在防范贷款风险和促进农村信用建设中的作用。 (二)统一标准,奖惩并举。 由领导小组制定《农村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和《铁岭县农村信用体系奖惩办法》并下发到各相关部门及金融机构。各金融机构定期将评价结果报至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对评价结果进行审查并对获得相应信用等级的农户颁发《信用证》,同时按照奖惩办法对信用优良者和信用不良者予以奖惩。在此基础上,深入开展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活动,信用村、信用乡镇由县金融机构负责向领导小组推荐,领导小组审定并对信用村、信用乡镇授牌。 (三)宣传先导,规范采集。 政府相关部门和各金融机构深入农村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宣传,让广大农户认识到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优势和对发展经济带来的好处,促使农户积极主动参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乡镇、村指派工作人员成立信息采集小组,按照“百姓认可、整村推进”的原则开展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工作,采集内容主要包括:农户及家庭成员基本情况、涉农收入和非涉农收入情况、固定资产情况、“三权”情况、信贷资产情况等信息。 (四)完善授信,简化流程。 各金融机构要结合农户信用记录和信用等级评价结果,进一步完善贷款授信管理,对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应制定相应的贷款优惠政策,确保贷款优先、额度放宽、手续简便、利率优惠。根据农户的信用等级、资产状况、贷款需求以及金融机构自身资金实力等情况,对其核定相应的贷款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额度应包含小额信用贷款、三权抵押贷款、农户担保(联保)贷款的额度,采取“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管理办法,达到简化贷款手续,强化信用效能的目的。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 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及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加大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具体体现。建立农村信用体系,规范信用管理,对进一步改善金融支农服务,支持农民创业创新,推进农村信用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各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要把农村信用信息采集、切实开展信用等级评价、推广农户循环贷款、深化信用村和信用乡镇创建作为推进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铁岭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 (二)要切实落实责任。 各乡镇,相关部门要组织好群众的宣传发动和信用信息采集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人民银行负责制定农村信用等级评价办法、建立并管理县农户信用信息数据库,督促指导各金融机构完善授信管理,提高对农户信贷规模。各金融机构充分利用农户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评级,不断提高信贷支农服务水平和服务范围,扩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覆盖面。 (三)要坚持工作原则。 一是因地制宜。农村信用采集和评价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实事求是,准确把握评价标准,做到既有原则性,又有灵活性。对农户贷款授信额度的确定不搞“一刀切”,做到一行一定、一户一定,有效满足农户的贷款需求。二是注重实效。金融机构要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充分利用农户信用信息支持农户发展创业,培育长期信用客户群体。三是依靠基层。在信用体系建设中,听取村两委干部的意见,调动其参与信用采集评价、监督贷款发放、协助贷款管理的积极性。四要保障安全。农户信用信息采集、评价涉及公民个人信息,相关部门要严格工作程序,相关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切实做好农户信息保密工作,务必保证农户信息安全。 附件:铁岭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铁岭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孙永东 县长 龚 科 人民银行铁岭市中心支行行长 副组长:傅佐凯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马鹏飞 人民银行铁岭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成 员:王震铎 公安局局长 李俊岩 腰堡镇镇长 李文涛 新台子镇镇长 张连峰 发改和改革局局长 刘宝安 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 义 农发局局长 周文超 林业局局长 金 岭 财政局局长 张天昊 金融办主任 黄明良 平顶堡镇镇长 刘 军 镇西堡镇镇长 许铁兵 阿吉镇镇长 孙忠海 蔡牛镇镇长 张士平 双井子镇镇长 于振中 熊官屯镇镇长 于利锋 李千户镇镇长 张 健 横道河子镇镇长 王 辉 大甸子镇镇长 任保家 鸡冠山乡乡长 赵云峰 白旗寨乡乡长 董 刚 种畜场场长 张忠滨 人民银行铁岭市中心支行征信管理科科长 崔佳志 中国农业银行铁岭县支行行长 李晓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铁岭县支行行长 李春江 铁岭银行铁岭县支行行长 赵国良 铁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 石 岩 铁岭新星村镇银行董事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金融办,办公室主任由张天昊同志兼任。按照铁岭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领导小组下设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安全和技术保障、信用等级评价及信用信息应用四个专项工作组。 1.农户信用信息采集组 成员:县公安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农发局、县林业局、县各金融机构。 职责:负责对农户信用信息的采集、录入工作。 2.安全和技术保障组 成员:县公安局、人民银行 职责:负责铁岭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各种安全保障工作,“铁岭县农户信用信息数据库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工作,保障 其安全稳定运行。 3.信用等级评价组 成员:金融办、相关乡镇、村 职责:负责对“铁岭县农户信用信息数据库系统”生成的农户信用等级评价结果进行确认,并将最终评价等级结果进行公示。 4.信用信息应用组 成员: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金融办、县公安局、县林业局、县农发局、县国土地局、县各金融机构、相关乡镇、村。 职责:积极推进“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建设,对等级较高的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给予更大的资金支持及政策扶持,如扩大贷款授信额度,享受优惠利率政策等,逐步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