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铁县政办发〔2015〕28号 县政府相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5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铁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26日 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5年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强质量、标准和品牌建设,明确2015年质量工作重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简政放权,充分发挥企业的质量主体作用 (一)继续清理行政审批事项。 进一步减少和下放质量安全准入类行政审批事项,研究建立质量安全监管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加强质量安全执法部门间的协作,推进信息共享,形成质量安全监管合力。(发展和改革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村经济发展局、林业局、水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交通局、城乡建设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粮食局、商业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旅游局、教育局、科技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31日 (二)大力提高劳动者技能。 实施企业质量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组织开展提升农民工职业技能的活动。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促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31日 (三)大力推动企业质量技术创新。 制定推动制造业质量升级指导意见。加大制造业企业质量技术改造支持、引导力度。执行国家技术改造贴息等激励政策,支持企业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加强质量技术创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质量技术创新领域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力度。(发展和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31日 (四)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管理制度和先进标准。 引导企业广泛开展QC小组(质量管理小组)、“五小”(小建议、小革新、小攻关、小发明、小创造)、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要求企业遵守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开展旅游服务质量标杆单位遴选。(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31日 (五)坚持以质量提升推动品牌建设。 推进农业、制造业、服务业企业品牌培育能力建设,建立完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保护和传承老字号,提升传统产业质量水平。开展知名品牌创建工作,提升区域品牌价值。推动开展工业产品生态设计,促进绿色品牌建设。(发展和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业局、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31日 (六)推动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推动企业严格落实质量首负责任制和产品“三包”、缺陷产品强制召回等质量安全责任。全面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书面承诺制、永久性标牌制度和信息档案制度,督促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建立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加大重点领域、重要场所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力度。(水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业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31日 二、改进监管,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七)加强质量安全风险研判和防范。 以大中型医疗机构为基础,建立产品伤害监测体系。加强农产品、食品药品、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加强日用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和监督相关制度措施,防范校园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构建农产品和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监测预警网络。严格防范有害动植物疫病疫情风险,有效防范外来埃博拉病毒、禽流感病毒等传染病传入。加快构建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和查处机制。(农村经济发展局、林业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粮食局、教育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31日 (八)强化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 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开展电梯安全监管专项活动。在重大工程领域推动实施重大设备监理制度。对重大水利工程实施质量安全巡查机制和重点项目驻地监督机制。加强能效标识管理产品、节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加强粮食质量安全检测,推进污染粮食单收单存、定向销售。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开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农村经济发展局、水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局、粮食局、科技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31日 (九)依法严厉打击质量安全违法行为。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农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开展消费品、汽车产品等重点专项打假活动。打击非法携带、邮寄入境种子种苗行为。开展农资市场秩序整顿行动。打击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打击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黑社”、“黑导”、“黑网站”、“黑车”。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开展打击侵权盗版专项行动。针对虚假宣传疗效售卖假冒伪劣产品以及互联网制售假药等质量违法行为开展打击专项行动。开展车用燃油专项整治和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维护行动等。(农村经济发展局、经济和信息化局、交通局、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业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旅游局、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31日 (十)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贯彻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加快建立质量安全征信体系。加快完善工业产品质量企业自我声明机制,推动部分行业协会制定本行业重点产品自我声明规范。推进企业质量信用信息公开和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加快建立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开展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旅游经营服务“失信名单”开展电子商务质量诚信提升行动。(发展和改革局、农村经济发展局、水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业局、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31日 (十一)促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 严格钢铁、水泥、玻璃、陶瓷等行业准入和强制退出机制。加强成品油质量监督检查,推进机动车污染综合防治。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实施百项能效标准推进工程。推动实施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水平提升计划。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推广高效节能产品。(发展和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31日 (十二)深入开展质量提升专项行动。 抓好重点消费产品质量提升、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提升、输往非洲产品质量提升、服务业质量提升四大专项行动。开展“安全、诚信、优质”服务创建活动。实施售后服务质量测评,开展售后服务质量对比提升行动。实施工业质量品牌提升行动计划。开展提高医疗质量专项工作。建立旅游质量第三方评估体系。(发展和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业局、旅游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31日 三、推动社会共治,形成推动质量提升的合力 (十三)加快构建质量社会共治机制。 探索建立质量安全多元共治工作机制。开展质量强县示范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乡镇、进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活动。推动实施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探索建立质量安全多元救济机制和产品侵权责任赔偿制度。精心组织2015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发布“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水平指数”。(发展和改革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村经济发展局、林业局、水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交通局、城乡建设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粮食局、商业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旅游局、教育局、科技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31日 (十四)加强地方政府质量工作考核。 开展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完善考核指标体系,科学制定考核方案,用好考核结果,抓好整改落实。政府将质量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做好《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贯彻落实情况中期评估。(发展和改革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村经济发展局、林业局、水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交通局、城乡建设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粮食局、商业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旅游局、教育局、科技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31日 (十五)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 以全国“质量月”等活动为契机,曝光质量突出问题和质量案件事件,加强社会公众关注的质量安全领域的宣传报道。做好网络舆论引导工作。建立完善广告信用“黑名单”制度。强化违法广告案件查办工作,强化互联网广告监管,提高对新媒体广告的监管执法水平,进一步打击变相发布违法广告行为。(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31日 各部门要按照计划要求,结合《铁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质量年”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铁县政发〔2015〕8号文件)及《铁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质量工作专项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铁县政办发〔2015〕27号文件)落实责任,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