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县2015年城市无车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铁县政办发〔2015〕3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种畜场办事处,县直各部门: 《铁岭县2015年城市无车日活动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铁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17日 铁岭县2015年城市无车日活动方案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2015年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城〔2015〕113号)精神及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铁岭市2015年城市无车日活动方案》的通知(铁室发〔2015〕24号),县委、县政府定于2015年9月22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城市无车日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目的意义 宣传提倡选择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等绿色出行方式,树立绿色出行新理念,掀起绿色出行新风尚;促进个人出行方式的转变,使更多公众树立环保理念,从而推进交通领域节能减排,助力我市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二、活动主题 绿色交通—选择·改变·融合 三、活动内容 (一)绿色出行 时间:9月22日7∶00—19∶00。 内容: 1.鼓励步行、骑自行车或乘公交车上下班。县领导带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采用步行、骑自行车或乘坐公交车等方式上下班。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2.公车封存。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除值班车辆外,所有公务用小型汽车全部封存禁行。严格查处违规公用车辆,处理办法与法定节假日相同。 牵头单位:县纪委、县监察局。 (二)自行车大骑游 时间:9月22日8∶30。 口号:用力呼吸,绿色骑行。 内容: 中心城区骑游。我县骑游队伍在凡河新区钻石广场集合,参加铁岭市举行的启动仪式,并与全市骑游队伍一起从钻石广场出发,沿“金沙江路—泰山路—黑龙江路—衡山路交界”路线骑行,终点返回至钻石广场。 参加人员:骑游队伍100人。 承办单位:县城建局、县体育局。 (三)全县健步走活动 时间:9月22日8∶30。 内容: 我县健步走活动与全市启动仪式同步进行,所有参加人员在凡河新区钻石广场集合,并与全市健步走队伍一同参加活动。健步走路线以钻石广场为起点,沿泰山路、黑龙江路、衡山路、金沙江路行至终点钻石广场。 参加人员:县直机关事业单位1000人。 承办单位:县直机关工委。 四、宣传工作 1.依托铁岭县政府网站宣传报道我县无车日活动,营造网络宣传氛围,公布活动内容,宣传活动理念,推广城市无车日活动文化。 2.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城市无车日活动,采取新闻播报、新闻跟踪、新闻评论等方式,做好动态新闻报道。 3.围绕“绿色交通”主题,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培养学生低碳环保意识,养成绿色出行良好习惯。 4.团县委负责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绿色出行、健康生活相关宣传活动。 5.协调铁岭县广播电视台播放自行车骑游及健步走活动。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团县委、县城建局、县交通局、县教育局、县广播电视台。 五、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2015年城市无车日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 组 长:吴宏伟 副县长 副组长:胡秀平 县直机关工委副书记(主持工作) 孙佐强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梁 铁 县城建局局长 孙忠海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直机关工委、团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县监察局、县城建局、县交通局、县教育局、县体育局、县广播电视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城建局,负责制定城市无车日活动方案及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梁铁同志兼任。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二)精心组织,严格落实。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责,研究制定本部门活动实施方案,并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城市无车日活动取得成效。县委宣传部负责制定城市无车日宣传方案并组织实施。县直机关工委负责制定健步走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县城建局负责制定全县自行车骑游活动方案,并与县体育局组织实施。各责任单位活动方案于9月18日前报至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统筹协调,加强保障。各责任单位要主动与牵头(承办)单位联系,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全力支持,相互配合,切实做好各项活动。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保障措施,做好城市无车日各项保障工作。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大力宣传“绿色交通”和“公交优先”的理念,引导全县群众广泛参与到城市无车日活动中来。 (四)认真做好沟通联络和材料报送工作。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组织专人对活动资料进行收集、整理、汇总,并确定一名联系人与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活动结束后,各牵头(承办)单位要形成书面总结,于9月25日前报至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 韩 锋 联系电话: 788336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