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铁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5-09-17
标  题: 铁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县2015年城市无车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铁县政办发〔2015〕35号 发布日期: 2015-09-30

铁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县2015年城市无车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铁县政办发〔2015〕3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种畜场办事处,县直各部门:

  《铁岭县2015年城市无车日活动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铁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17日

铁岭县2015年城市无车日活动方案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2015年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城〔2015〕113号)精神及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铁岭市2015年城市无车日活动方案》的通知(铁室发〔2015〕24号),县委、县政府定于2015年9月22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城市无车日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目的意义

  宣传提倡选择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等绿色出行方式,树立绿色出行新理念,掀起绿色出行新风尚;促进个人出行方式的转变,使更多公众树立环保理念,从而推进交通领域节能减排,助力我市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二、活动主题

  绿色交通—选择·改变·融合

  三、活动内容

  (一)绿色出行

  时间:9月22日7∶00—19∶00。

  内容:

  1.鼓励步行、骑自行车或乘公交车上下班。县领导带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采用步行、骑自行车或乘坐公交车等方式上下班。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2.公车封存。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除值班车辆外,所有公务用小型汽车全部封存禁行。严格查处违规公用车辆,处理办法与法定节假日相同。

  牵头单位:县纪委、县监察局。

  (二)自行车大骑游

  时间:9月22日8∶30。

  口号:用力呼吸,绿色骑行。

  内容:

  中心城区骑游。我县骑游队伍在凡河新区钻石广场集合,参加铁岭市举行的启动仪式,并与全市骑游队伍一起从钻石广场出发,沿“金沙江路—泰山路—黑龙江路—衡山路交界”路线骑行,终点返回至钻石广场。

  参加人员:骑游队伍100人。

  承办单位:县城建局、县体育局。

  (三)全县健步走活动

  时间:9月22日8∶30。

  内容:

  我县健步走活动与全市启动仪式同步进行,所有参加人员在凡河新区钻石广场集合,并与全市健步走队伍一同参加活动。健步走路线以钻石广场为起点,沿泰山路、黑龙江路、衡山路、金沙江路行至终点钻石广场。

  参加人员:县直机关事业单位1000人。

  承办单位:县直机关工委。

  四、宣传工作

  1.依托铁岭县政府网站宣传报道我县无车日活动,营造网络宣传氛围,公布活动内容,宣传活动理念,推广城市无车日活动文化。

  2.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城市无车日活动,采取新闻播报、新闻跟踪、新闻评论等方式,做好动态新闻报道。

  3.围绕“绿色交通”主题,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培养学生低碳环保意识,养成绿色出行良好习惯。

  4.团县委负责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绿色出行、健康生活相关宣传活动。

  5.协调铁岭县广播电视台播放自行车骑游及健步走活动。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团县委、县城建局、县交通局、县教育局、县广播电视台。

  五、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2015年城市无车日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

  组   长:吴宏伟 副县长

  副组长:胡秀平 县直机关工委副书记(主持工作)

               孙佐强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梁  铁  县城建局局长

               孙忠海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直机关工委、团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县监察局、县城建局、县交通局、县教育局、县体育局、县广播电视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城建局,负责制定城市无车日活动方案及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梁铁同志兼任。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二)精心组织,严格落实。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责,研究制定本部门活动实施方案,并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城市无车日活动取得成效。县委宣传部负责制定城市无车日宣传方案并组织实施。县直机关工委负责制定健步走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县城建局负责制定全县自行车骑游活动方案,并与县体育局组织实施。各责任单位活动方案于9月18日前报至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统筹协调,加强保障。各责任单位要主动与牵头(承办)单位联系,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全力支持,相互配合,切实做好各项活动。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保障措施,做好城市无车日各项保障工作。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大力宣传“绿色交通”和“公交优先”的理念,引导全县群众广泛参与到城市无车日活动中来。

  (四)认真做好沟通联络和材料报送工作。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组织专人对活动资料进行收集、整理、汇总,并确定一名联系人与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活动结束后,各牵头(承办)单位要形成书面总结,于9月25日前报至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 韩  锋

  联系电话: 78833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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