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县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铁县政办发〔2020〕3号 开发区管委会、凡河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铁岭县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铁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1日 (此件可公开) 铁岭县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为保证我县建设用地合理高效使用,进一步增强政府宏观调控土地市场的能力,保障城乡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结合我县土地资源利用的现状、供给潜力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特制定我县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全面贯彻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计划指标,有保有压,应保尽保,全力满足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强化节约、集约、高效用地,促进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合理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优化土地利用结构,科学规划用地。 2.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大力推进节约和集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 3.优先供应存量建设用地,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4.保证重点项目、重点产业用地,控制一般性项目用地。未纳入供地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予供地。对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及其他确需实施供地的项目,可通过调整纳入供地计划。 5.充分挖掘土地市场潜能,发挥土地资产效益,增加政府土地收益。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20年度我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289.6211公顷内。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20年度我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0.9231公顷,工矿仓储用地85.578公顷,住宅用地7.5694公顷(普通商品房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38.8149公顷,特殊用地134.0087公顷,交通运输用地4.9643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7.7627公顷。 四、政策导向 (一)坚持贯彻落实节约集约用地制度 充分认识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节约集约用地的责任感,科学规划用地,着力挖潜内涵,将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落实在工作决策中,落实到各项建设中。 (二)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 紧密跟踪市场形势,优化住宅供应方式和时序。从严控制商品住房项目单宗土地出让规模,出让面积不超过7公顷;支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发展,解决居民的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需求。 (三)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方式程序 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房等经营性用地和新增工业用地,严格实行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等公开出让方式有偿供地。扩大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其他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项目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地。 (四)加大重点领域用地支持力度 依据国家和自然资源部制定出台的各项支持新经济、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用地政策,保障用地需求。 (五)推进资源配置市场化 进一步完善土地供应程序、转变政府职能。通过资源配置市场化,最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五、相关要求 土地供应计划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施。县自然资源局是供地计划的实施部门,必须严格按计划供应土地,其他相关部门要配合自然资源局做好供地计划的贯彻实施。 附件:铁岭县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