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县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铁县政办发〔2019〕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 《铁岭县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已经2019年4月30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铁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9日 铁岭县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 发展实施方案 为促进我县义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整体提升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和《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国教育大会和辽宁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根本,以科学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为重点,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教育问题,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22年,全县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和社会认可度等全部达到评估标准要求,确保顺利通过省级评估和国家认定。 三、主要任务 (一)统筹协调,完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机制 1.依法落实义务教育财政投入。全面落实以县为主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确保全县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达到省定标准:普通小学每生每年85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1050元。不足100名学生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加强教育财政保障力度,确保将校舍建设维修、教学设备、校园安全等经费投入纳入财政预算。 2.进一步落实各乡镇政府的教育职责。各乡镇政府要全面掌握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情况,督促监护人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对不按时入学或中途辍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向其监护人送达限期入学、复学通知,督促无效的,相关部门要依法追究监护人法律责任。全县将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确保全县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 (二)合理配置,促进义务教育办学条件优质均衡 1.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完善学校布局动态调整机制,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确保足够的学位供给。坚持教育用地联审联批制度,未征得同级教育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变更规划。 2.消除大班额及大规模学校。建立大班额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到2020年,实现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所有小学、初中规模原则上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规模不超过2500人。 3.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建设。统一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改善农村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加强学校教育资源配置,确保全县义务教育学校资源配置7项指标全部达到省定标准。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师资水平优质均衡 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落实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在准入招聘中强化师德考查,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实施一票否决,对师德师风问题“零容忍”。 2.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补充机制,做好“特岗计划”和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实行教职工编制县域统筹和动态管理,盘活编制存量,提高使用效益。将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统一到城市标准,即教职工与学生比初中为1︰13.5、小学为1︰19。逐年补充体育、艺术等紧缺学科教师,解决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使中小学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专任教师均达到0.9人以上。 3.强化交流培训。完善教师交流机制,优质学校教师每学年到乡村薄弱学校交流轮岗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加强教师学历培训,确保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达到小学4.2人以上、初中5.3人以上。加强在职教师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实施5年不少于360学时的教师全员培训。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完善教师培训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教师培训经费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不断提升教师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加强骨干教师培养,使中小学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均达到1人以上。 4.切实提高教师待遇。继续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对白旗寨满族乡、鸡冠山乡全体在岗教师发放年人均2000元生活补贴。尊远爱心协会继续为偏远农村学校班主任发放年人均2000元生活补助金。中小学班主任津贴执行每人每月300元标准。落实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结合政策,确保乡村学校教师职称即评即聘。在乡村中小学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0年、仍在教学一线任教的中小学教师,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年度考核合格的,可直接评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不受岗位职数限制。依法依规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 (四)深化教育改革,提高义务教育质量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全过程,着力抓好学校思政课建设。用好校外综合实践基地、研学旅行基地,将研学旅行纳入教育教学计划,开展自然、历史、地理、科技、人文等多种类型的研学旅行活动,培养学生核心素养。 2.全面深化课程教学改革。以“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为抓手,改革课堂教学方式,同时建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新型教学关系,改革教与学的方式。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教育质量。高度重视体育、艺术、劳动教育,提高学生体质健康、心理素质、艺术修养,培养学生崇尚劳动的精神。 3.严格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全面落实课程标准,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加强和完善招生政策,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一律实行免试入学,小学、初中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95%以上。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相关的统一笔试或统一知识性考试,不得设置重点学校、重点班。继续实行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100%定向分配到县域内初中学校的政策。 4.科学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建立县域教育质量监测制度,资源配置、政府保障、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等方面的评估指标均要达到国家标准。组织县域内各学校参加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监测科目的学生学业水平要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 (五)维护教育公平,保障弱势群体的受教育权益 1.全面落实教育资助和扶贫政策。贯彻落实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的各项政策。完善扶贫助学长效机制,维护每一位适龄儿童的入学权益,动员和鼓励社会各界以多种形式捐资助学,形成比较健全的资助体系,帮助建档立卡学生完成义务教育。 2.依法保障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中小学接纳为主”的随迁子女入学原则,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免试、免费、就近入学率达到100%,促进教育公平。 3.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落实镇乡政府属地责任,建立留守儿童信息台账,建立精准帮扶制度,确保留守儿童人身安全,保障留守儿童不辍学。发挥乡镇政府和村委会作用,督促外出务工家长履行监护责任,依法处置各种侵害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的行为。 4.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权利。县域内中小学要无条件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对不具备上学能力的重度残障儿童少年,实行多种形式的送教上门服务,同时安排专项资金,全力保障送教上门服务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全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 (六)强化平安建设,全力保障校园和学生安全 1.高度重视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健全学校安全保障体系和运行机制。积极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完善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预警机制;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排查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加强学校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控工作,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强化校车安全管理,确保学生乘车安全。 2.坚决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严格落实防治欺凌和暴力的各项工作要求,认真开展预防欺凌和暴力专题教育,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要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及时预防和化解校园生活中的隐患和问题;加强学生法治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引导中小学生养成遵纪守法、遵守规则的良好意识和行为习惯。 3.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扎实开展校园周边综合治理,落实监管责任,加强风险排查和整治,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完善部门联动机制,教育、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紧密配合,严厉打击涉校涉生违法行为,共同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校园安全事故。 (七)关注群众呼声,提高社会认可度 通过调查问卷和实地走访的方式,不定期向人大、政协征求意见和建议。经常深入基层,听取学生、家长、教师的意见和建议,千方百计解决群众关心的教育问题,提高群众对我县教育的满意度,使我县教育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准备阶段(2019年4月—2019年12月)。制定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召开启动大会,广泛宣传,营造舆论氛围。 (二)实施争创阶段(2020年1月—2022年8月)。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政府会议精神,召开本单位工作会议,细化责任分工,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加强指导和督促,确保工作质量和进度。适时召开研讨会、现场会、推进会,攻坚克难,有效推进。 (三)迎接验收阶段(待定)。对照评估标准和工作方案,开展自评,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整改提高,全面迎接省、市级督导评估和国家审核认定。 五、保障机制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评估要求和工作方案,制定工作计划,稳步推进,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大投入,强化落实。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优先保障教育经费、教育用地、教师聘用等,确保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全部达到评估要求。 (三)强化督导,追究责任。县教育督导室将采取过程督导与专项督导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常态化的监督,做到定期督查,定期通报。 附件:1.铁岭县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铁岭县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附件1 铁岭县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张洪泉 县长 副组长:王 辉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教育工委书记 刘莉莉 副县长 王震铎 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成 员:宁丽岩 县教育局局长 金 岭 县财政局局长 李 义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庞希元 县委编办主任 张连峰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胡建军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宋铁峰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梁 铁 县司法局局长 王德礼 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局长 赵 峰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宝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许铁兵 县民政局局长 崔国良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刘大文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任 玉 团县委书记 张 宏 县妇联主席 檀学硕 县残联理事长 陈宏伟 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扶贫办主任 刘海丰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杨永军 凡河镇镇长 孙井华 腰堡镇镇长 赵宝丹 新台子镇镇长 韩立丰 平顶堡镇镇长 毕春雷 镇西堡镇镇长 丁国彬 阿吉镇镇长 杨炜亮 蔡牛镇镇长 张士平 双井子镇镇长 于振忠 熊官屯镇镇长 索 野 李千户镇镇长 聂思群 横道河子镇镇长 王 力 大甸子镇镇长 任保家 鸡冠山乡乡长 邱 晗 白旗寨满族乡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宁丽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附件2 铁岭县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县教育局:对全县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进行科学规划、统筹安排、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 县财政局:确保教育经费按时足额拨付;统筹安排好中小学标准化建设所需资金;将教职工工资全额纳入财政预算,按时足额发放;核定并执行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编制情况,为全县中小学配齐教师;会同县教育部门做好教师招聘、岗位管理和职称评聘等相关工作。 县委编办:负责核定全县学校教职工编制。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学校建设工程的规划立项指导;会同财政、教育部门积极争取学校项目建设资金,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监督。 县扶贫办:构建覆盖全县所有建档立卡家庭贫困学生的倾斜扶持工作机制,保障家庭贫困学生享受公平教育。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中小学建设项目优先办理手续,并实行优惠政策;加强对中小学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配合教育部门做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作。 县卫生健康局: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加强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司法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促进适龄少年儿童按时入学就读;推进中小学依法治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青少年维权活动和未成年人保护活动。 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做好对学校周边文化娱乐场所、网吧的整治工作;加大对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主动报道学校办学成果,大力提升教育形象。 县交通运输局:依法审核校车资格,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校车的监管;合理设置校车站点及标牌,改善道路条件、消除校车交通安全隐患。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校园及周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加强对学校周边文化娱乐市场、食品药品经营市场及网吧的整顿,取缔各种非法经营。 县公安局:依法打击针对学校及师生的违法犯罪活动;及时发现并解决学校及周边突出治安问题;做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和禁毒等方面的教育。 县民政局:督促指导各镇乡做好低保家庭学生的信息录入工作;发动和协调各方面力量,做好帮困助学工作;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做好校园安全各方面防范、检查、整治工作;指导全县学校开展各类应急安全演练;做好消防、地震安全知识进校园宣传教育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在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科学预留教育用地;优先保障中小学建设用地,并依法及时为中小学办理有关用地手续。 团县委:配合教育部门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关爱留守儿童工作。 县妇联:配合镇乡、教育部门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加强家庭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中小学生家长及监护人的劝学工作;牵头做好女教师和女学生的维权工作。 县残联:做好残疾儿童少年统计,并对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康复训练提供指导和帮助。 乡镇: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建立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协同有关部门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学校规划布局调整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教育工作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