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铁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08-06
标  题: 铁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县松材线虫病防控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铁县政办发〔2019〕20号 发布日期: 2019-08-20

铁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县松材线虫病防控方案的通知

铁县政办发〔2019〕2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铁岭县松材线虫病防控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铁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6日

铁岭县松材线虫病防控方案

  为全面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维护全县生态安全,保护森林资源,根据《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4〕26号)和《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修订版)〉的通知》(林造发〔2010〕35号)、《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的通知》(林造发〔2014〕10号)等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松材线虫病是重要的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主要危害油松、红松、黑松、樟子松、落叶松等松科植物,是我国最具危险性和毁灭性的林业有害生物。松树感染松材线虫病后40天即可死亡,成片松林感病后2~3年即可毁灭。具有致病力强、感病树木死亡速度快、传播迅速、防治困难等特点,素有“松树癌症”之称,是国务院高度重视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严格防控的主要林业有害生物。

  松材线虫病危害严重,传播迅速,病程复杂,难以根治,是世界性难题,目前尚没有快速高效的防治方法,因此,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将是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

  我县现有松林面积39万亩,主要以油松、红松、落叶松为主,是我县重要的用材林树种,具有极其重要的生态保护价值。

  2018年2月2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将铁岭县列为松材线虫病疫区(国家林业局公告2018年第一号)。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建设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发展理念,以减轻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损失为目标,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方针,明确“谁经营,谁防治”的责任制度,加强政府组织领导,落实防治目标责任,实施科学防控治理,为有效防止松材线虫病扩散蔓延、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为基础。

  (二)防控原则

  1.坚持突出重点、强化普查监测、严密检疫封锁、彻底治理、全面防控的原则。

  2.坚持政府主导、属地负责、部门协作、联防联治的原则。

  3.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除治并重的原则。

  4.坚持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长效防控机制的原则。

  (三)目标任务

  1. 总体目标

  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防治目标任务,加强松材线虫病监测,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疫情。一旦发生疫情,从疫情确定之日起,强化检疫、监测、普查措施,重点区域实施常年监测,积极开展除治工作。

  2. 防控任务

  (1)普查监测

  开展全面普查,重点区域实行定期常年巡查监测,每年按时开展春秋两季普查。一是开展死树、濒死树排查,发现死树和濒死树及时进行取样鉴定。二是开展松木及其制品排查,防止疫木流入我县。三是全面开展松墨天牛等媒介昆虫的监测。

  (2)检疫封锁

  加强对疫情发生区的松树苗木、木材及其制品的检疫监管,严格调运检疫,防治松木制品流失;非疫区要强化松木及松木包装制品落地复检,发现疫木就地销毁。林业、城建、交通、铁路、邮政、电力、电信、工商、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队等县防止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并加强联合行动,严格防止和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调运行为,防止疫情人为传播。

  (3)清理病死树

  病死树、疑似感病木、衰弱木等全部砍伐,无法连根拔掉的伐桩要作喷药覆膜覆土处理,砍伐的疫木及根桩按照国家规定的除治标准集中烧毁,或采用粉碎的方法进行疫木无害化处理。

  (4)防治媒介昆虫

  发现松材线虫病区域,根据传播媒介发生情况,进行人工地面喷药或飞机防治2次以上;采取悬挂诱捕器监测媒介昆虫种群动态。

  三、职责分工

  松材线虫病防控遵循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行政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政府承担松材线虫病防控主体责任,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内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林业部门要依据法律、法规规定指导好松材线虫病的防控工作。同时,做好全县的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除治方案制定、疫木除治、检疫监管、技术指导等相关工作,监督和指导有关单位做好松材线虫病的除治工作。

  四、防控区划及对策

  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结合我县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防控情况等因素,将松林划分为松材线虫病防治区和预防区,进行分区管理、分类施策。

  (一)防治区

  1. 防治范围

  各乡镇和国有林场辖区内发生疫情的松科植物的所属林分。

  2. 防治对策

  (1)加强防治队伍建设和监管。倡导实行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鼓励、引导和扶持专业化防治组织参与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探索建立并逐步完善施工招投标制、施工监理制和工程评价验收制,加强社会专业防治公司(企业)的防治能力、服务水平和企业诚信度的评价和监管力度,切实推进防控工作的社会化、规范化、科学化和标准化。

  (2)强化监测,及时发现、及时除治。采用普查、监测等方法进行疫情监测,加强疫情动态监控。

  (3)严格疫木除治。采伐下的疫木必须封闭处理,由专业队组织实施。疫木清理时必须做到全程监控,就地粉碎处理,确保安全。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已发疫点区域内从事松木及其制品的相关经营活动。

  (4)控制传播媒介。采用化学和物理除治相结合的方法防治传播媒介昆虫,应用悬挂诱捕器,加强对媒介昆虫种群动态的监测,确保在媒介昆虫的羽化始盛期开展防治。

  (5)强化检疫检查。加强对松材线虫病发生区的源头管理巡查,完善疫情发生区域封锁措施和疫木监管制度,严格控制疫区内松科植物及其产品的外运,严禁病死疫木从疫区流出。重点把控好疫木采伐、运输和除害三个关键环节,消除扩散隐患,杜绝疫木外流。

  (6)加大营林改建力度。在疫木除治的基础上,对采伐迹地实行更新改造,提高阔叶树栽种比例,形成针阔混交林,提高林分质量,增强抗病虫能力,减少侵染机会。

  (7)提高社会舆情导向的引导能力。切实加强疫情宣传工作,林业部门要认真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对松材线虫病危害性的认知度,形成疫情发生区周边群众自觉支持、积极配合松材线虫病的防控工作,形成正确有效的社会氛围。

  (二)预防区

  1. 预防范围

  已确定疫点乡镇和国有林场以外的各单位。

  2. 防控对策

  开展松材线虫病的监测普查,加强检疫封锁,防止疫情传入。制定除治预案,一旦发现疫情,集中人力、物力进行彻底除治。

  五、防控技术措施

  (一)松林疫情普查监测

  1. 普查

  重点普查交通沿线、风景区、松木制品生产和使用单位、建筑工地、仓库、驻军营房、城镇、木材集散地、移动通讯站、电视发射台、高压线塔、电缆线路、光缆线路及高压线路等附近的松林,并于每年10月25日前完成。

  (1)踏查。根据当地松林分布的特点,设计出便于观察全部林分的踏查路线。沿踏查路线查找有无当年枯死树,或针叶褪色、黄化、枯萎、呈红褐色等症状的松树。

  (2)详查。根据踏查结果,对可疑发病林分进一步抽取一定数量的样品,进行分离鉴定,确定是否发生疫情。

  2. 监测

  (1)定期巡查监测。尚未发生松材线虫病的乡镇和国有林场,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每月对重点地区的松林进行巡查,若发现松树有感病症状,立即取样,报送县自然资源局森防站,确定是否有松材线虫。

  (2)定点监测。在发生区边缘地带设置固定监测点,定期调查,发现松树枯死立即取样,报送县自然资源局森防站,确定是否有松材线虫。

  (3)其他辅助监测技术

  ①打孔流脂监测

  在松材线虫病发生区或其边缘,选择外观正常、针叶无明显变色的松树,用直径1厘米-1.5厘米的打孔器或皮带铳子在松树主干上打一可见木质部的圆孔(孔位尽量选择垂直位置),观察打孔后松脂流出情况,初步判别健康树和疑似罹病树。春、夏、秋季,打孔后24小时即可进行观察,冬季打孔后48小时-72小时进行观察,对流脂情况进行判别:

  一级流胶(健康树):松脂从孔口流下,超过孔口边缘;

  二级流胶(疑似罹病树):松脂沉积在孔口下缘;

  三级流胶(疑似罹病树):松脂渗出到圆孔壁上,呈粒状;

  四级流胶(疑似罹病树):孔壁上无松脂流出。

  对疑似罹病树进行取样分离镜检,确认是否有松材线虫。

  ②诱捕器监测

  于松墨天牛羽化期在林间设置诱捕器诱捕松墨天牛活体进行监测。每个诱捕器之间距离为100米,诱捕器下端距地面1.5米左右。将诱捕到的松墨天牛成虫活体进行分离,鉴定是否携带松材线虫。一旦发现携带松材线虫,则在诱捕点周围100米范围内对枯死松树和濒死松树进行取样分离鉴定,确定疫情发生地点。

  禁止在疫情发生林分边缘使用,防止疫情向外扩散蔓延。

  ③线虫检测管监测

  在树干上用电钻(木工钻)钻一可见木质部的圆孔,插入线虫检测管。1-4天后拔出检测管,通过检视管壁凝结水内有无蠕动线虫,再鉴定是否为松材线虫。

  ④航空遥感监测

  对地面不易调查的高山密林地区,采用航空遥感技术进行监测,发现枯死树后,再根据全球定位系统指示位置开展实地调查。实施航空遥感监测,要运用差分方法对机上显示的地理位置进行校正。

  3. 取样方法

  (1)取样植株。样品选择要重点选取尚未完全枯死或刚枯死的优势木,应排除人畜破坏、森林火灾、其它病虫害等原因造成的枯死树。

  (2)取样部位。一般情况下在树干下部(胸高处)、上部(主干与主侧枝交界处)、中部(上、下部之间)3个部位取样。仅部分枝条表现症状的,要在树干上部和死亡的枝条上取样;外部表现症状明显的可在胸高处取样。在春季松褐天牛化蛹期,可在蛹室周围取样。

  (3)取样方法、数量。直接砍取100克—200克木片,或剥净树皮,用手摇钻从木质部至髓心钻取100克—200克木屑,或在取样部位分别截取2厘米厚的圆盘。

  (4)所取的样品要及时贴上标签(记录样品号、采集地点、树种、树龄、取样时间和取样人等)。

  (5)样品的保存与处理。取回的样品应及时分离鉴定。若需要保存,可将木片装入塑料袋内,扎紧袋口,在袋上扎几个小孔(也可直接保存木段、圆盘),放入4℃冰箱。若需长期保存,要经常在样品上喷水(一般在半个月至1个月内完成分离鉴定)。

  样品分离鉴定结束后应及时对样品进行销毁。

  注:疫情普查监测操作规程按《松材线虫普查监测技术规程(GB/T 23478—2009)》的规定执行。

  4. 分离鉴定

  按照《松材线虫病检疫技术规程(GB/T 23476—2009)》及《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修订版)》中分离鉴定技术要求进行。

  5. 疫情报告

  (1)普查报告。普查报告应在每年5月20日(春季普查)和10月20日(秋季普查)前报县自然资源局森防站。报告中应附年度松材线虫病监测普查统计表和年度松材线虫病发生情况统计表。疫情区查清发生分布范围、发生面积(以小班面积为准,孤立松林以实际面积统计)和病死树数量,计算病死株率和经济损失。非疫情区查清枯死松树分布地点、树种、面积、枯死株数、媒介昆虫危害情况。

  (2)监测报告。在疫情监测中,一旦新发现松材线虫病疫情,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应在一周内将发生地点、发现日期、林分状况、发病面积、病死树数量等上报县自然资源局森防站。

  (二)检疫封锁及检疫监管

  1. 检疫封锁

  发生松材线虫病的疫区,应在疫区周围设定隔离带。发生疫情的疫点、疫区应封锁山林,未经林业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进入林区活动。每年由林业部门组织人员对疫区内病死树严加看管,不准乱砍滥伐,严防疫木外流。

  2. 检疫监管

  各乡镇和国有林场,要严格按照《植物检疫条例》等法规规定开展检疫执法工作。发生区要加强松木及其制品的检疫监管,未经林业部门检疫批准,不得擅自运出疫区;非疫区要严格进行松木及松木包装制品的复检工作,没有检疫证书的不予放行,发现疫情或疑似疫情要就地销毁。城建、交通、公路、铁路、邮政、通讯、部队等涉及松木及其制品经营、使用或运输的部门要加强内部管理,使用后不随意丢弃并按规定及时处理,防止疫情传播。

  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有关规定,做好对辖区内生产、使用、经营松木及其制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全面登记工作,建立《生产使用经营松木单位和个人档案》,并建立厂家报告制度。

  (1)对大型涉木经营企业的监管

  对电信、移动、联通、电力等大型涉木经营企业仓库及进出货进行全面监测,掌握其经营涉木光电缆盘、木质包装等产品的经营和使用情况,实行涉木产品林区施工报告备案制度,严防松材线虫病疫情的传播。

  (2)对木材市场和物流公司的监管

  深入了解木材市场等物流业主经营行为,对其经营产品进行动态监测,尤其对从外入境的松科植物产品进行重点监测,实行复检报告制度。

  (3)对种苗经营企业的监管

  对种苗经营企业实行进出苗木登记报告制度,与登记注册部门配合,对其进行动态监测,做到疫苗不外流,危险病虫不随苗木调运入境。

  (三)防控方案制定、作业设计及实施

  1. 防控方案制定

  各乡镇和国有林场,要依据此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松材线虫病监测普查方案、防治预案和防治方案,并报县自然资源局森防站备案。

  2. 防治作业设计

  (1)发生区根据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结合本地松材线虫病传播规律、发生区的地理位置、林分用途、发生面积、危害程度等因素,进行防治作业设计。作业设计要划分不同治理类型,实行分类施策,分区治理。内容包括不同类型区的特点、范围、面积、治理对策和技术措施。面积、技术措施和工程量要落实到小班。

  (2)防治作业区以实际发生林份边缘为基准,向外延伸一定范围作为缓冲区。缓冲区按发生区处理。

  (3)县级防治作业设计应通过市级审批。

  3. 疫木除治

  在每年媒介昆虫羽化前应完成全部疫情区内死亡树木的砍伐和安全除治工作。疫木除治应按照《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技术规范》(LY/T 1865-2009)的技术要求实施。

  疫木除治一律采用择伐手段进行。

  适用范围:自然保护区和其他特殊用途松林等必须保留松树的林份、大面积松林且连片发生无法短期内彻底根除疫情的地方。

  作业要求:当年枯死或已经萎蔫的侧枝以及各种人为乱砍滥伐的松树枝、干及伐桩等,所有伐除的松木及直径超过1厘米的枝条均须作除害处理;在操作允许的条件下,伐桩高度不得超过5厘米。

  注意事项:我国松材线虫病造成的松树枯死存在越年病枯死现象,因此在松墨天牛羽化前应对防治作业区出现的枯死松树再清理一次。

  4. 采伐病死木处理

  (1)烧毁处理。集中烧毁大于1厘米粗的枝、干、伐桩,烧毁时要落实好防火安全措施。

  (2)粉碎处理。利用移动式木材粉碎处理设备将伐除的病死木进行集中粉碎处理,粉碎后的枝、干、伐桩等达到直径1厘米以下。

  5. 伐桩处理

  病死木砍伐后,伐桩可选择如下方法之一进行除害处理:

  (1)伐桩全部连根挖出后集中除害处理。

  (2)保留伐桩的,伐桩高度不得超过5厘米,对伐桩全部去皮后加磷化铝1-2粒(也可使用国家林业局推荐的其他药剂),再加套0.8毫米以上厚度的塑料薄膜覆盖至地平面并在四周压土或采取覆盖钢网处理。

  6. 媒介昆虫防治

  (1)化学防治(以松墨天牛为例)

  化学防治松墨天牛应按照《松墨天牛防治技术规范》(LY / T 1866—2009)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修订版)》的相关技术要求执行。

  作业要求:防治作业区以实际发生林分边缘为基准,使用噻虫啉(或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推荐的其他药剂)在松墨天牛羽化初期和第一次药剂有效期末连续2次采取飞机,或地面喷药进行媒介昆虫防治。

  药剂选择和使用:将2%的噻虫啉微胶囊悬浮剂兑水稀释2000倍后以2000毫升/亩用量,用机动喷雾机喷雾,将药液喷洒在枝干、树冠和其他天牛成虫喜出没之处,以树皮微湿为宜;飞防时可使用药剂为噻虫啉微胶囊或其他先进高效低毒低残留药剂。

  (2)生物防治

  按照《松墨天牛防治技术规范》(LY / T 1866—2009)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修订版)》所列生物防治方法进行。

  注:本方案仅对松墨天牛的防治进行简介,其它媒介昆虫可参考松墨天牛或其它相似昆虫种类的防治方法进行防治。

  (四)防治成效检查

  1. 疫木除治质量检查

  (1)调查时间:除治工作结束至松墨天牛羽化前。

  (2)评价指标:实施清理的林分无病死树;防治作业区伐桩高度低于5厘米,并进行处理;除治迹地不残留直径1厘米以上松树枝桠。

  (3)抽查比例:

  ①疫情发生区:有基本根除任务的、或上年度新发生的、或疫情上升的、或自查达到基本根除目标的,应该全部检查。其疫情发生区检查数量不少于1/3。

  ②乡镇级疫点:重点抽查新发疫点、有根除任务及区域位置重要的疫点。抽查率应不少于1/2。

  ③发生小班:每个乡镇发病小班1个到3个的,全部检查;每个乡镇有4个以上发病小班的,随机抽取3个小班进行检查。

  2. 防治效果检查

  (1)调查时间:每年秋季。

  (2)评价指标:对辽宁省森林病虫防治检疫工作总站下达的年度除治任务书要求的年度防治目标任务逐条检查,年度任务未提出要求的地方随机抽查。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充分认识防控松材线虫病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防治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要认真贯彻落实《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4〕26号)等文件规定,把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铁岭县防止危险性森林病虫害防控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松材线虫病等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工作,确保任务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二)落实责任,层层防控

  建立健全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预警体系、预防除治体系和检疫监管体系。以铁岭县国家级中心测报点为主体,完善监测预警网络,加强对专、兼职病虫测报员的专业培训,配备专业仪器设备,严格执行技术规程与工作制度,定点、定期、定人开展疫情监测,为及时准确发现疫情提供保障。建立健全与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相适应的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的各项措施。以铁岭县专职检疫员为主、基层兼职检疫员协同配合进行检疫,县防止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涉林的要在林业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做好所属林分的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同时应积极配合林业部门,开展车站、货场等重要场所的检疫执法检查,严防疫情传入扩散。

  (三)扩大宣传,加强培训

  充分利用会议、广播、电视、报刊及布告、社区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松材线虫病的严重危害性和开展预防除治工作的重要性,并通过举办培训班、播放防治技术录像等形式,加强技术培训,普及松材线虫病防控知识,努力提高人们对松材线虫病预防与除治工作的认识,增强群众防范意识,营造良好的防控氛围,有效遏制疫情的扩散蔓延。

  (四)多方筹资,加大投入

  松材线虫病防控应以政府投入为主,各乡镇和国有林场要落实好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专项资金,把防控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并优先安排、林木所有者也要积极投入,保证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强化督导,严肃追责

  按照县政府的要求,县林业局负责对各乡镇和国有林场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全县松材线虫病疫情预防和除治工作正常进行。

  对于防控工作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疫情处置不到位、导致疫情扩散蔓延及防控目标任务无法完成或检查考核不达标的,将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并对直接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稳定队伍,保障有力

  各乡镇、国有林场及有关部门要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确保机构稳定与人员队伍的数量和质量。要加强现有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队伍素质提升应对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

  (七)健全档案,规范管理

  为保证防控工作质量,要规范调查设计、规范施工、规范检查验收、规范报帐。要加强档案建设,规范建立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档案,由专人负责收集和管理,确保每个防控环节可查可检,为科学管理提供依据。

  辽宁地区是松材线虫病的适生区,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本预案将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不断进行补充和完善,确保预防和除治工作科学有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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