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铁岭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铁县政办发〔2016〕2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种畜场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对全县打击治理电信诈骗、侵害公民个人信息及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伪基站”、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手机恶意程序、无线屏蔽器、“黑广播”等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和地域性职业犯罪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遏制此类违法犯罪活动发展蔓延势头,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建立铁岭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能 在县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和地域性职业犯罪工作,强化打击治理和源头防范;分析违法犯罪形势,组织、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研究完善我县相关政策和措施;指导和督促各乡镇(场)开展打击治理工作;组织各相关部门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及成果,加强宣传防范工作;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召集人:傅佐凯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成 员:王震铎 县公安局局长 奚良红 县台办主任 王德礼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杨 波 县财政局副局长 刘子哲 县法院副院长 侯铁华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裴 岩 县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 高玉玮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兴长佳 县司法局副局长 周庆环 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石岱涛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会主席 张 帆 县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股股长 王 嵩 电信公司铁岭县分公司副经理 李晓薇 移动公司铁岭县分公司副经理 江文昌 联通公司铁岭县分公司副经理 卢德广 农业银行铁岭县分行副行长 三、工作机构 联席会议牵头单位为县公安局,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落实联席会议有关决定,承担联席会议交办的有关事项。办公室主任由王震铎同志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确定专门同志担任,联络员同时为办公室成员。联络员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四、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会议,通报工作进展,研究解决难点问题,确定工作方向。会议由召集人主持,以联席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单位,同时抄报县政府。 联席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相关部门联络员会议,互通工作进展,确定工作目标。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主持。对突发影响较大电信诈骗案件,经请示召集人同意,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召集公安侦查、银行、通信等有关单位召开紧急案件研判会。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联席会议,主动研究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和地域性职业犯罪工作有关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要加强沟通,密切协作,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共同做好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打击治理和防范工作。 铁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