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铁岭县第三批县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通知 铁县政办发〔2014〕2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种畜场办事处,县政府相关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铁岭县县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县政办发〔2006〕24号)文件要求,由企业提出申请,县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审查并经县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会议审定,确定辽宁嘉丰科技有限公司、铁岭鑫隆冷链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铁岭市山禾林业开发有限公司3家企业为铁岭县第三批县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现予以公布。 铁岭县第三批县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有效期为2014年6月1日至2016年5月31日,企业在有效期内享受相关待遇和政策。 各乡镇(场)、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强农业产业化项目建设,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支持和培育力度,积极落实有关扶持政策,为龙头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县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要不断扩大规模,提升档次,提高拉动产业发展的能力,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财政增长和区域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铁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