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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铁岭县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5-05-14 14:26:50
主持人:社会热点聚焦,权威政策解读。观众朋友大家好,欢迎收看这一期的政务访谈,我是主持人陈曦。自然资源是生存之基、稳定之本、发展之要、民生之源,自然资源保障事关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站在“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全面振兴突破三年行动决胜之年的关键节点上,聚焦自然资源工作总体要求,为打好打赢决胜之年决胜之战提供坚强的自然资源保障,今天我们邀请到了铁岭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常乐副局长为我们介绍自然资源保障工作的相关举措和成效。您好,常局长。
常乐:您好主持人,大家好观众朋友们!今天很荣幸也很高兴来到《政务访谈》,与大家共同交流。借此机会,对长期以来关心支持铁岭县自然资源工作的社会各界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主持人:今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三年行动决胜之年,自然资源局是如何贯彻县委、县政府三年行动工作部署呢?
常乐:我们自然资源局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结合部门职责,聚焦三年行动整体安排部署,做好牢守底线、助推发展、优化服务“三篇文章”。牢守底线,就是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围绕“五大安全”,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引领作用,持续优化自然资源要素供给,在耕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红线上守好底线;助推发展,就是立足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主战场,紧盯项目政策保障、要素保障,确保项目顺利投产达效。三年行动以来,经我局申报并获省批复用地198公顷,有力地保障了辽宁华电铁岭离网储能制氢一体化项目、尼尔科达年产15万立方米高端饰面板及90万平方米智能家具项目等重大项目用地需求。优化服务,就是以营商环境建设为抓手,畅通惠企利民绿色通道,让企业多用时间跑市场、少费功夫跑审批,让群众享受更多实惠和红利。
主持人:在进一步优化服务、利企惠民上,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了坚实服务保障,综合受理窗口如何实现一站式服务?
常乐:为了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不动产登记中心坚持“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对综合受理窗口进行全面整合优化,并详细梳理了各类登记所需材料,为办事人员提供流程指引、事项清单,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尤其把税务与登记窗口合二为一,打造一个综合服务平台,实现“一站式”办理、高效式服务。此外,我们还设立了专门咨询台,由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提供政策咨询、答疑解惑,让群众享受高效便捷服务。
主持人:不动产登记中心如何满足老幼病残孕等特殊群体的需求?
常乐:不动产登记中心坚持提供人性化、个性化服务,针对部分特殊群体特别是老幼病残孕等群体需求,开通了绿色服务通道。比如,因身体原因无法亲自到场办理登记的群众,我们实现上门服务,只需提前预约并说明情况,工作人员就会按时上门,协助群众完成登记手续,确保他们的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保障。
主持人:不动产登记中心在非工作时间如何处理群众的登记业务需求?
常乐:为了更好地满足群众在非工作日时间的办理需求,不动产登记中心采取了一系列贴心的服务举措。不仅在周六、周日有人在岗值班,为群众提供全天候的服务,还在中午时段开设了延时服务窗口,让群众能够随时随地灵活办理,真正把工作做在群众的心坎里。
主持人:如何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
常乐: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对于群众来说至关重要。为了方便群众获取相关信息,我们提供了多种查询途径。首先,群众可以亲自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现场查询。我们工作人员会耐心、细致地协助群众查询所需信息,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此外,我们还开通了线上查询渠道,只需登录政务服务网站线上平台,就可以轻松进行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这一举措不仅节省了群众的时间和精力,还提高了查询的效率和准确性。
主持人:常局长,那么在实际工作中,是如何推行工程项目建设改革的,有什么好的举措?
常乐:我局在推行工程建设项目改革过程中,结合省市有关精神及本地实际情况,推行了4个务实高效改革措施。
一是审批事项网上办。将工程建设所需的5项业务,全部关联至铁岭市政务服务网,目前已实现全程网办,包括最终核发电子证照,让企业、群众少跑腿,让审批数据多跑路。
二是压缩时限提高速度办理。目前审批窗口已于2022年1月起核发电子证照,通过精简审批材料、审批环节,将原本法定办理时限20日的审批项目,压缩到承诺时限4个工作日办结,大大提升了审批效率,节省办事时限。
三是增设服务高效办。为提升审批效率,增设了“现场”办公、“延时”办公、帮办代办、预约服务等,在这些特色服务的加持下,让企业、群众对铁岭县营商环境有了认同感,提升企业、群众的办事满意度。
四是重点项目跟踪办。对于重大项目及重点项目,成立了项目服务管家,从初期项目筹划开始,便提供“跟踪式”式服务,通过送策于企、问需于企、服务于企的理念,摸准企业发展急难愁盼问题,确保项目平稳落地,如期投入使用。
主持人:在执法工作推进上,请介绍一下自然资源局发现违法占地行为的途径?
常乐:一是日常动态巡查,执法人员定期对辖区土地实地巡查,查看是否有违法占地建设等情况;二是卫星遥感监测,利用卫星图像对比分析,及时发现违法占地问题;三是依靠群众举报,媒体发现等方式获取违法占地线索。
主持人:如何界定违法占地行为?
常乐:违法占地指未经法定程序批准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占用土地的行为。常见类型包括未经批准擅自占地,像一些企业、个人未取得用地审批手续就建设厂房、住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占用土地;超过批准数量占用土地,只要不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用地方式,都可能被认定为违法占地。
主持人:对于违法占地行为,自然资源局可采取哪些具体处罚措施?
常乐:针对未经批准或骗取批准非法占地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符合规划的,没收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还可并处罚款。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相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比如,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处每平方米500-1000元罚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耕地的,处每平方米300-700元罚款;占用其他农用地的,处每平方米200-400元罚款;占用建设用地每平方米100-300元罚款。
主持人:好的,非常感谢常乐局长来到节目,再一次欢迎您能来到我们的节目!相信听完以上工作介绍,让我们对自然资源工作有了全面而又深入的了解,相信大家对我县自然资源事业的美好前景充满了期待。社会热点聚焦,权威政策解读,感谢收看我们这一期的政务访谈,让我们下期节目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