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机构: 铁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09-27
标  题: 以惠民政策“精度” 提升民生保障“温度”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09-27

以惠民政策“精度” 提升民生保障“温度”

来源:铁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4-09-27 08:41:51

发 布 人 :铁岭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魏菲

主 持 人 :县融媒体中心 陈曦

发布单位:铁岭县民政局

相关文章:

文字实录

  主持人:社会热点聚焦,权威政策解读,观众朋友们大家好,欢迎收看这一期的政务访谈,我是主持人陈曦。2024年是“三年行动”的攻坚之年攻坚之战,民政工作任务也将更加艰巨。今天我们邀请铁岭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魏菲主任为我们介绍铁岭县民政工作的相关情况,您好,魏主任。

  魏菲:主持人您好,观众朋友们大家好!很高兴来到《政务访谈》和广大观众朋友们互动交流。首先我代表铁岭县民政系统向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我们工作的社会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也真诚地希望大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不断改进提升,更好地服务社会。

  主持人:魏主任,我县城乡困难群众的保障标准逐年都在提高,请问现行的标准是多少?

  魏菲:好的,主持人。我县困难群众的保障标准每年7月份提标,现在我县城镇低保月保障标准为713元,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为6684元。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月标准为927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月标准为725元。集中供养和散居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分别为2339元/月和1885元/月。

  主持人:魏主任,能否为我们仔细介绍一下我县申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件有哪些?

  魏菲:我县申请低保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基本条件:

  (1)具有当地户籍;

  (2)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

  (3)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

  下列特殊人员,可以单独申请低保:

  (1)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中的重病患者、重残人员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人员。其中,重病患者家庭人均收入应在5倍低保标准以内,重残人员家庭人均收入在3倍低保标准以内,申请单人保的本人收入扣除赡、抚(扶)养费应低于当地低保标准。

  (2)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宗教教职人员。

  低保实行的是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没有名额限制。

  主持人:低保申请是大众非常关心的环节,我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低保边缘家庭待遇的申请、审核确认是如何规定的呢?

  魏菲:我县申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低保边缘家庭待遇,是依申请审核确认的,一般经过个人申请、受理核对、调查审核、公示评议、县级确认、发放资金六个程序。低保从受理之日起,城市低保审核确认时间在30个工作日内,农村低保在40个工作日内,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的时间不计入审批确认时限,但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低保金实行审核确认之日下月起发放。

  主持人:什么条件能够被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魏菲:民政部《特困人员认定办法》规定:城乡60周岁以上老年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残疾等级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可被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主持人:怎样申请办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魏菲: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应当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或其他人代为申请,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报县民政局审批。对批准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对象,乡镇民政部门发给《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其中,申请材料主要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说明,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残疾人还应当提供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

  主持人:城乡特困人员人入住社会福利机构相关程序有哪些呢?

  魏菲:城乡特困人员入住社会福利机构程序。由老人或其监护人向所在乡镇(街道)提出申请,乡镇(街道)审核,县民政局审批。原则上应入住老人户口所在地的社会福利院或敬老院,所需费用由县人民政府承担。

  监护人必须具有铁岭市户口且是本市常驻人员,携以上所列材料亲自到场办理。有传染病、精神病的人员福利机构不予接收。

  主持人:魏主任,能否为我们仔细介绍一下高龄津贴发放范围?

  魏菲:(1)户籍在铁岭市行政区域内的9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2)户籍在铁岭市行政区域内的80(含80周岁)-89周岁城乡低保对象及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

  主持人:魏主任,能否为我们仔细介绍一下我县老年人高龄津贴审批申请所需材料?

  魏菲:申请人应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以及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各两份;

  (2)2寸彩色照片2张;

  (3)《铁岭市老年人高龄津贴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到各乡镇人民政府民政业务窗口办理

  主持人:下面我们聊一下婚姻相关工作。婚姻登记工作关系着百姓的生活,请您讲讲,在哪里办理婚姻登记?结婚的年龄是多少?

  魏菲:从2023年6月开始,男女双方或一方为我省户籍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均非辽宁省户籍的国内居民且一方在铁岭县公安局办理了《辽宁省居住证》的,可在我县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离婚登记业务。办理地址在铁岭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铁岭县婚姻登记处;办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点半至11点半,下午1点至5点。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主持人:婚姻登记需要带什么证件?

  魏菲:办理结婚登记需出具当事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三张二寸红底合影近照,有婚史的还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出具当事人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先进行申请,冷静期满办理离婚登记时,需要带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申请受理回执单、双方当事人需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三份、当事人每人两张二寸近照。

  男女双方当事人均非省内户籍的还需要一方的居住证。

  主持人:好的,非常感谢魏主任的耐心解答,再一次感谢您能来到我们的节目!相信听完以上工作介绍,让我们对民政工作有了更加深入地了解,相信大家对我县民政事业的美好前景充满了期待。社会热点聚焦,权威政策解读,感谢收看我们这一期的政务访谈,让我们下期节目再见!

责任编辑:铁岭县管理员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