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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为有效防御山洪灾害,明确山洪灾害隐患,建立建全群专结合的防治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山洪灾害所造成的生命财产和经济损失,避免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编制李千户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二、起草过程
根据省、市、县防汛抢险及山洪灾害防御要求,为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将山洪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三、起草依据
(1)遵循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库大坝安全条例》;
《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
(2)遵循辽宁省出台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地方文件。如下:
《辽宁省水土保持工作细则》;
《辽宁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
《辽宁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辽宁省河道管理条例》等。
(3)有关山洪灾害防治方面标准、报告、大纲、技术细则等。如下:
《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导则》(SL666-2014);
《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
《辽宁省山洪灾害防治规划》;
《全国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大纲》;
《辽宁省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实施方案》等。
(4)有关规程规范、技术标准和管理办法。
制定李千户镇级和村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四、主要任务
通过李千户镇级和村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由防御山洪灾害指挥部领导和组织本镇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对于山洪防治力量进行职责分工,明确李千户镇各村山洪灾害防御预指挥机构以及主要成员。建立起防御山洪灾害指挥部统一领导调度,各行政村有序开展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体系;形成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防汛指挥部汇报,并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的响应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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