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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清退林地“小开荒”工作部署,营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巩固我镇退荒还林工作成果,保障森林生态系统安全,着力解决林地“小开荒”反弹复种、毁林开荒、非法改变林地用途新种植农作物行为,镇政府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依法打击林地“小开荒”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各部门工作职责,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实现全县“小开荒”一亩不漏清退,全部还林。通过此项工作的开展,严厉打击不顾政府三令五申,继续开荒种地行为,巩固退荒还林工作成果,建立退荒还林长效机制,维护全镇森林生态系统安全。
二、工作任务
1、各村要组织对前几年清退下来的“小开荒”进行逐一排查,确定反弹复种地块。
2、对确定的反弹复种地块、新开荒地块和对确定的将榛子园毁坏种植农作物的地块依法进行打击。一是复种地块、新开荒地块或榛子园毁坏种植地块商品林面积10亩以下,公益林面积5亩以下,坚决毁种,铲除青苗,并依法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二是复种地块、毁林开荒非法改变林地用途种植地块商品林面积10亩以上,公益林面积5亩以上,坚决毁种,铲除青苗,并报森林公安部门刑事立案侦查。
三、工作安排
(一)成立组织。
镇党委、镇政府成立由党委书记聂思群、镇长孙雪峰任组长,人大主席齐振海、党委副书记房飞、主管林业副镇长赵益民、纪委书记肖晨阳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横道河子镇依法打击林地“小开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林业站,负责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上报、交流等日常工作。
(二)职责分工
各村负责对“小开荒”地块排查、确认,组织依法毁种、铲除青苗、还林工作,公安、林业部门负责对“小开荒”依法打击。
四、工作步骤
(一)4月1日至5月31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各村按照本方案内容和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行部署。要立即开展行动,大力宣传,全面排查、确认、集中毁种、铲除,要把重点大户、钉子户作为重点,采取有力措施,集中力量查办一批案件,处理一批人员、抓获一批犯罪嫌疑人,发挥震慑作用,营造集中打击的声势,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6月1日至6月30日为深入巩固阶段。进行集中整治阶段回头看,查缺补漏,尤其是深山沟和比较隐蔽地段还要排查,做到横向到底、纵向倒边,不留死角。健全部门、村、屯联动、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大日常监督巡查力度,持续打击林地“小开荒”复种。
(三)7月1日至7月31日,检查验收阶段。镇林业站组织人员对各村开展的工作情况进行验收并对清荒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四) 工作期间,林业站负责收集汇总各村工作进展、主要成效、重大案件、问题困难等信息,以简报形式及时向镇党委、镇政府报送。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挂帅亲自抓此项工作,要充分认识打击林地“小开荒”复种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落实村、组、户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尤其是要做通小组长、开荒户思想工作,打消顾虑,全力投入到此项工作中来,通过部门联合执法方式,形成统筹安排,齐抓共管的局面。领导小组适时进行抽查,力求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全面排查,强化监督。各村要充分组织好人力,全面摸排,不留死角。要与前几年清荒工作相衔接,摸排、确认开荒复种户、新开荒种植户和毁坏榛子园种植户,要高度重视群众投诉举报,营造社会监督氛围,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三)坚决打击,保持高压态势。对发现的小开荒复种、新开荒和毁坏榛子园种植行为要坚决予以毁种、铲除青苗,依法给予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务必做到有种必清,违法必究。对小开荒复种、新开荒和毁坏榛子园面积达到立案标准的案件,公安机关要认真受理,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及时立案,依法严厉打击。
(四)广泛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各村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充分利用手机微信群、广播、条幅宣传等途径,营造舆论氛围,扩大宣传教育范围。
(五)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各村要进一步健全打击林地“小开荒” 的长效机制。在严打的同时,要认真分析此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坚持打建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对清退的小开荒要落实还林主体,开荒户自愿还林的优先承包,不愿还林的可由集体统一收回,统一造林或统一对外发包造林。总的原则就是开荒地既要清退还要还林,要从根本上解决开荒地反弹复种、新开荒和毁坏榛子园问题。
六、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人:赵益民、李永刚
咨询服务电话:024-78830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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