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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 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全面推动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组织开展落实“两个责任”工作专项督查。
二、督查内容
(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情况
1、建立包保主体台账情况。对本行政区域所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分布、规模、业态进行全覆盖摸底调查,并汇总形成本级包保主体台帐。
2、建立包保领导干部责任清单情况。在建立完善包保干部名单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与C、D各等级包保主体对应包保关系,建立包保领导干部责任清单。
3、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情况。负责 C、D级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包保领导干部同本级党政主要领导签订承诺书情况。
4、各级包保领导干部是否按照规定频次落实对所有获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企业进行督导,对于督导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进行记录并反馈至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情况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否建立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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