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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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铁岭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新闻发布会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12-19

《铁岭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新闻发布会

来源: 时间:2022-12-19 12:52:16

发 布 人 :县妇儿工委副主任、县妇联主席王娜;县公安局副局长陈金宏;铁岭县委教育工委专职委员高飞;县民政局副局长董振江

主 持 人 :县政府办公室王宁宁

发布单位:铁岭县妇女联合会、铁岭县公安局、铁岭县教育局、铁岭县民政局

相关文章:铁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铁岭县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铁岭县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

文字实录

  主持人:

  今天上午,我们在这里举办铁岭县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近日,县政府印发了铁岭县妇女和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为未来十年全县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基本遵循。今天我们请到了县妇联、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和县民政局的负责同志向大家介绍规划的相关情况。首先,请县妇儿工委副主任、县妇联主席王娜作铁岭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情况介绍。

  王娜:

  大家好!首先,我代表铁岭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铁岭县妇联,向长期以来大家对铁岭县妇女儿童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近期,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县委、县政府审议通过了《铁岭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明确了未来十年全县妇女儿童发展的总体趋势和美好愿景。制定实施新一周期两个规划,事关未来十年我县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对于在实现铁岭县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中同步推进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县政府妇儿工委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家庭的重要论述,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对标对表2021-2030年铁岭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铁岭县“十四五”专项规划,结合我县妇女儿童发展实际,组织成员单位广泛开展调研座谈,多次听取专家、妇女儿童工作者和妇女儿童的意见,反复研究论证,编制了新一周期两个规划,为未来十年我县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行动指南。

  妇女发展规划主要包括健康、教育、经济、参与决策和管理、社会保障、家庭建设、环境、法律8个领域,设定了79项主要目标和94项策略措施。儿童发展规划主要包括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7个领域,设定了71项主要目标和89项策略措施。

  与我县上一周期两个规划相比,我县的两个规划既保持了延续性,又具有新的特色和亮点。在总体内容方面,突出五个“更加注重”。一是更加注重坚持党对妇女儿童事业的全面领导;二是更加注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三是更加注重前瞻性和现实性有机结合;四是更加注重妇女在家庭中发挥作用;五是更加注重儿童安全问题。

  主持人:

  为助力我县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请县公安局副局长陈金宏为我们介绍公安部门将开展的具体保障工作。

  陈金宏:

  今年以来,铁岭县公安局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公安工作实际,不断加大对侵害妇女儿童违法犯罪打击力度,为我县妇女儿童生存的发展创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下一步,我局将以贯彻实施妇女儿童两个规划为契机,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提升政治站位,增强做好妇女儿童安全与法律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铁岭县妇女儿童两个规划是进一步推进我县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战略举措,铁岭县公安局将认真对照妇女儿童两个规划要求,成立由主管局领导担任组长的工作专班,细化分解任务,压实工作责任,从推进我县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高度,将妇女儿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科学谋划和思考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切实做到思想上重视、政策上倾斜、工作上支持,为全县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创造有利条件、提供法治保障,全力维护我县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为推进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公安力量。

  二、强化责任落实,形成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的强大合力

  铁岭县公安局将严格落实最有利于妇女儿童健康、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为全县妇女儿童提供公共法律服务,使遭受侵害的妇女儿童及时获得有效的法律保护,将严厉打击强奸、拐卖妇女儿童和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等严重侵害妇女儿童人身权益的犯罪行为。坚决预防和制止一切形式的针对儿童群体的暴力犯罪,配合妇联、学校、社区等单位和基层组织,提升对学生欺凌案事件的综合治理能力,妥善处置学生欺凌案事件,及时消除社会影响。预防和干预儿童沉迷网络、浏览不良网络信息、泄露隐私等突出问题,确保儿童网络安全被有效保护,真正解决好妇女儿童“急难愁盼”的问题。

  主持人:

  妇女儿童文化教育权益的进一步保障作为两个规划的重要一环,请铁岭县委教育工委专职委员高飞介绍县教育局将开展的重点工作。

  高飞:

  结合《铁岭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教育局将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完善学前服务体系,实现幼有所育

  合理制定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健全普惠性学前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实行幼儿园园长、教师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提升幼儿教师素质。完善监管体系推进科学保教,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坚决克服和纠正“小学化”倾向,注重保教结合,促进幼儿健康快乐生长。

  二、多措并举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全力振兴乡村教育,完善控辍保学、师资配置、经费保障、督导评估等机制,使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逐步达到城区学校建设平均水平。强化学校内涵建设,深化课程和课堂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在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基础上,进一步推进优质均衡。推进随迁子女入学待遇同城化,有序扩大城镇学位供给,完善流动人口子女异地就学升学考试机制。

  三、坚持“五育”并举,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要为学生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切实把“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教育理念贯穿学校教育教学始终。积极推进体育、美育、劳动教育教学改革,不断发展创新体育与艺术工作,力争全国特色学校达到15所;各校形成各具特色的校园艺术文化,提高学生艺术情操和鉴赏力;充实和拓展学校研学基地,发挥劳动教育的独特功能,实现掌握劳动知识与技能、养成劳动习惯与品质的目标。

  四、加强学校干部管理,优化教师队伍建设

  培养和使用年轻干部,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加强学校岗位管理,完善激励机制,激发学校领导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素质的第一标准。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强化教师发展平台和教师研训队伍建设。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落实乡村教师差别化补助政策。

  主持人:

  两个规划专设了“儿童与福利”领域。请董振江副局长为大家介绍民政部门在落实儿童福利政策和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具体措施。特别是围绕关爱孤儿、残疾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将开展的具体工作。

  董振江:

  多年来,铁岭县民政部门认真落实《儿童发展规划》,履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职责。截至目前,我县共有散居孤儿18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22名、农村留守儿童496名。散居孤儿的基本生活月人均保障标准达到1691元/月。落实新《规划》,民政部门要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是进一步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

  我县于2018年起,建立了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和自然增长机制,保证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与相关社会福利标准相衔接。我们将规范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保障标准和程序,持续提高保障标准,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感染儿童纳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

  二是进一步强化孤残儿童医疗和孤儿助学保障。

  组织开展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和“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项目,确保每个孤残儿童都能病有所医、学有所教,让更多的困境儿童能够得到及时救助、恢复健康。积极推进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把全县符合条件的儿童及时纳入助学保障。

  三是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铁岭县以县政府名义成立了铁岭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与其成员单位,各司其责,共同协调推进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有序发展。充分发挥12345未成年人保护热线功能,及时受理未成年人相关诉求,提供政策咨询、线索受理等服务。

  四是进一步推进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

  按照新未保法的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将承担起全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牵头统筹重任。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入户评估、信息采集、心理慰藉、行为矫治、社会融入等专业社会服务,切实做好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

  谢谢!

  主持人:

  感谢县妇儿工委副主任、县妇联主席王娜、县公安局副局长陈金宏、铁岭县委教育工委专职委员高飞和县民政局副局长董振江的介绍,我们今天的发布会就到这里,再见。

责任编辑:铁岭县管理员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