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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铁岭县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文字解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04-06

关于《铁岭县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文字解读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满足人民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为目标,逐步建成主体多元化、管理规范化、安全健康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广大家庭和谐幸福、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1.基本原则

  家庭为主,托育补充。

  政府引导,普惠优先。

  安全健康,科学规范。

  属地管理,分类指导。

  2.发展目标

  2021年底前,全县至少建成1所符合本地实际、达标规范、具有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到2025年,全县婴幼儿健康管理率达到90%以上,0-3岁婴幼儿家长和看护人员接受科学育儿指导率达到95%以上,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50%以上,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规范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设

  1.分类施策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

  2.统筹规划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推进城市建设、城乡发展和新型城镇化要综合考虑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加快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与社区服务中心(站)及社区卫生、文化、体育等设施功能融合发展。

  3.规范实施婴幼儿照护服务基础建设。选址安全适宜,设计符合规范,配套设施齐全,场所面积适度。

  (二)全面落实婴幼儿照护服务扶持政策

  1.落实休假政策为家庭照护提供条件。

  2.支持举办社会服务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3.鼓励建立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4.探索建立“托育联合体”机制。

  5.切实加强公共服务和保育服务。

  6.发挥公共资源和自愿服务作用。

  (三)规范管理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1.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登记备案制度。

  2.严格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监督管理。

  3.落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安全责任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策保障

  认真落实婴幼儿照护服务税收优惠政策。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实行居民价格。

  (二)加强用地保障

  切实保障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设用地供给。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要将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并优先予以保障。

  (三)加强财政保障

  加大对婴幼儿照护服务项目资金支持力度。将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管理所需的经费等纳入政府财政预算,支持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发展。

  (四)加强专业人才培养

  将婴幼儿照护服务专员人员作为急需紧缺人才纳入培训规划,支持家政企业按照规定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职业教育培训。

  四、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二)强化宣传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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