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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依据: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全市农村消防工作有了较大发展。但是由于多种原因,我市农村消防安全状况尚未根本改善。部分农村地区火灾隐患存量大,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落后,多数村民消防安全意识薄弱,地方政府对乡镇消防队的投入力度不够等等。分析近五年全市火灾形势,农村火灾占火灾总量的七成,其中昌图县、开原市、铁岭县农村火灾起数占比较高,居民住宅、柴草堆垛火灾多发,生活用火不慎及电气原因是引发火灾的主要诱因,许多农民因火灾“致贫、返贫”,影响了农业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农村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铁政办发〔2021〕1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全县农村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筑牢消防安全屏障,按照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相关工作部署,结合铁岭县实际,制定本意见。
目标任务:
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强化基层火灾防控工作,实现农村消防安全“有人抓、有人管、有人防、有人灭、有车辆、有装备、有保障、有机制”,形成“小火扑救不出村、中火扑救不出乡,连营火灾基本杜绝、一般火灾大幅减少”的工作局面。到2022年,农村消防工作体系全面建立,各级消防力量逐步充实,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较为完备,农村火灾防控基础进一步夯实,农村火灾多发势头得到根本遏制。
涉及范围:
全县所有乡镇、县政府相关部门
相关依据标准:
标准《乡镇消防队》(GB/T35547—2017)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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