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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工调整的原因
因县政府相关领导同志工作变动,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对县政府领导成员分工进行调整。
二、具体职责分工
常东旭同志 负责县政府全面工作。
分管审计局。
韩忠林同志 负责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方面工作由
分管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和城市发展事务服务中心。
黎 光同志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财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应急管理、统计、营商环境等方面工作。
分管政府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不含商务局)、财政局(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不含金融发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急管理局、统计局、营商环境建设局(行政审批局)、医疗保障局和项目服务中心(不含招商引资工作)、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中心、财政金融事务服务中心(不含金融工作)、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应急事务服务中心。
负责联系铁岭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辽宁省统计局铁岭调查队、辽宁煤监局辽北监察分局、解放军驻铁部队、保险各单位以及县人大、县政协、监察委、法院、检察院、人武部、总工会、工商联、各民主党派、群团组织。
高焱燊同志 负责工业、军民融合、民营经济、科学技术、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商业、金融、招商引资等方面工作。
分管工业和信息化局(科学技术局、外国专家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发展和改革局(商务局部分)、财政局(金融发展局部分)和市场流通事务服务中心、装备制造业服务中心、交通事务服务中心、财政金融事务服务中心(金融工作部分)、项目服务中心(招商引资工作部分)。
负责联系金融机构及电力、通信、铁路、邮政等中省直单位,联系协调铁岭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工作。
金 岭同志 负责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乡村振兴、自然资源管理、规划、生态环境、供销等方面工作。
分管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自然资源局(林业局)、环保局、供销社和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负责联系气象局。
尹金宏同志 负责公安、司法、信访、社会稳定、退役军人事务、消防等方面工作。
分管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负责联系武警驻铁部队、消防救援大队。
崔 萍同志 负责教育、卫生健康、民政、文体旅游、广播电视等方面工作。
分管教育局、卫生健康局、民政局、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体育局)和公共文化旅游服务中心、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卫生健康事务服务中心、教育事务服务中心。
负责联系文联、残联。
黄明良同志 协助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负责政府办公室工作。
协助负责政务服务、机关事务等方面工作,办理县长、副县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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