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规范程序,明确职责,提高应对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铁岭县行政区域内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和辐射污染事件。
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积极预防。将保障公众生命安全、环境安全和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维护公众环境权益,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预警防范体系,积极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