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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推动县域企业高质量发展,破解土地资源瓶颈,拓展招商引资空间,提高闲置资产集约利用效率,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结合铁岭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盘活闲置资产是指企业通过合资合作、租赁出让、兼并重组等方式使闲置企业重新生产经营。盘活闲置资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闲置资产进行调查摸底,全面了解闲置资产各项信息,对闲置资产逐个登记造册,建设闲置资源数据库。按照各个单位职能帮助企业解决闲置资产证照办理、债务债权等相关问题;通过招商引资,引进新的投资者盘活项目;推进项目落地建设,早日投产达效。对产权明晰、债权单一具备嫁接改造条件的,要重点宣传推介。存在债务纠纷的,理清债务关系,通过银行、司法等程序解决。针对停建项目,未按协议约定履行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终止协议,收回优惠政策,通过司法程序收回土地并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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