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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铁岭县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12-21

铁岭县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

  一、背景和依据

  近日,《辽宁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印发。清单主要由“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以及“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两部分构成,其中各项行政许可事项均明确了事项名称、主管部门、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清单之外,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同时要求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梳理并形成清单向社会公布。

  二、编制原则

  在编制清单过程中,严格遵循法治化、系统化、标准化原则,除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和辽宁省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外,一律不得纳入清单,防止出现扩大审批范围、增设许可环节等行为。

  三、出台意义

  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是一项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有利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有利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对优化营商环境,清单总结固化了近年来的改革成果,建立了系统的清单管理制度,为进一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奠定了良好基础。通过提高行政许可透明度和标准化水平,可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稳定的预期,消除影响投资创业和要素流动的“隐性壁垒”,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对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清单明确了行政许可事项底数,划定了许可权边界,规范了审批裁量权。通过统一行政许可实施规范,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有利于扎牢制度“笼子”,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有效解决行政许可事项要素不统一、变相许可仍然存在等困扰企业和群众办事的痛点问题。

  解读单位:铁岭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解 读 人:副局长 管运波

  办公电话:78833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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