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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的主要内容: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空气重污染应急响应机制,积极应对极端不利气象条件等因素导致的持续空气重污染,建立主动预防、指挥有序、反应迅速、协调联动、防范有力的大气污染应急保障体系,提高空气重污染的预测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和应急减排措施修订工作方案》、《铁岭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铁岭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铁岭县辖区内空气质量指数(AQI)超过200,且不利气象条件预计持续24小时以上的空气重污染应对工作。
1.4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属地管理。科学预警,及时响应。部门联动,社会参与。
1.5 预案体系
2 组织机构和职责
2.1 指挥机构组成及职责
2.2 成员单位职责
3 预警预报
3.1 预警分级
3.2 监测预警
3.3 预警发布和预警解除
4 应急响应
4.1 响应分级及措施
4.2 响应程序
4.3 响应终止
5 预案管理
6 监督问责
7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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