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出台的背景:
为推进我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深入开展,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5〕27号)精神,以及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物价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铁政办发〔2015〕2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文件的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注重体制机制创新和治理体系与能力建设,注重治本与治标、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的统一,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药品采购、人事编制、收入分配、医保制度、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加强以人才队伍为核心的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县级公立医院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自2015年起,铁岭县中心医院全面启动以取消药品(不含中药饮片)加成为关键环节的综合改革,药占比降到40%以下,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的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改革管理体制
(二)建立科学补偿机制
(三)改革医保支付制度
(四)完善药品和医用耗材供应保障制度
(五)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六)加强医院管理
(七)提升服务能力
(八)加强上下联动
(九)强化服务监管
三、工作步骤
(一)基础调研方案制定阶段
(二)补偿资金的测算阶段
(三)综合改革全面实施阶段
(四)总结评估和完善阶段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强化分类指导。
(三)落实目标责任制。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