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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出台的背景:
据省、市气象预报,2014年汛期较往年有所提前,为了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做好全县201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轻和减少地质灾害所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辽宁省地质灾害环境管理条例》的有关精神,根据《铁岭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结合我县地质灾害预防与治理目标及区内各种地质灾害(崩塌、滑坡、地面沉陷区、地裂缝、地面塌陷等)的数量、规模及分布范围,分析地质灾害致灾机理、灾害成因和未来发展演变趋势,制定本方案。
文件的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
各乡镇(包括种畜场办事处,下同)、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在铁岭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切实加强领导分工责任制,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从实际情况出发,根据不同地区地质灾害的发育特点,进行统筹规划,按灾情轻重缓急,选择重点地区和重点工程,集中力量开展防治工作,兼顾资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加快建立地质灾害防灾预警体系,优先安排地质灾害危险点的综合治理,对突发性地质灾害事件迅速作出评估,采取有效的应急反应措施,保障灾区的社会稳定,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做好我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实施工作。
二、汛期降水预测
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汛期降水总量正常,但由于时空分布不均,有发生局地洪涝的可能;水文部门预测汛期河道来水偏丰,可能发生局地暴雨洪水。另外,从以往的经验分析看,20世纪的85、86年,94、95年都属于连续发生大水的双峰年,2010年我县也发生了大洪水,今年发生大洪水,诱发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仍然很大。
三、重点防治地区及保障对象
(一)坚持看住“四大地区”。(二)突出四个重点保障对象
四、防治地区的分布
(一)我县东部地貌类型为浅切割低山丘陵区,总体山势比较缓和,但局部地区存在陡坡、陡峭山崖及人工形成的陡边坡,山沟多形成浅谷,易发生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由于地下采矿活动造成局部地区发生地面塌陷地质灾害,易诱发泥石流地质灾害。
(二)我县西部地貌类型为丘陵,主要矿业开发为煤矿,由于地下大面积开采,易发生地面沉陷地质灾害。
五、保障措施
2014年6月5日至9月30日为全县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六、工作要求
(一)县、乡两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法规知识宣传培训工作。
(三)县、乡国土资源部门要积极主动向同级政府报告所辖行政区内地质灾害防治重点,编制地质灾害防治预算,争取资金,加大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的治理力度。
(四)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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