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的主要内容: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高效有序的做好我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为构建和谐铁岭提供安全可靠的地质环境。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辽宁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铁岭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我县行政区域内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地面塌陷、地裂缝、崩塌、泥石流、滑坡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1.4 工作原则
1.4.1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1.4.2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1.4.3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
2 组织体系和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2.2 应急机构主要职责
3 预防和监测预警机制
3.1 预防预报预警信息。3.2 预防预警行动。3.3 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4 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
地质灾害按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四级。
5 应急响应
5.1 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或险情的应急响应
5.2 中型地质灾害或险情的应急响应
5.3 小型地质灾害或险情的应急响应
5.4 应急结束
6 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置。6.2 社会救助。6.3 保险理赔。6.4 原因认定和调查报告。6.5 情况通报。6.6 灾情通报。6.7 信息发布。6.8 新闻报道。
7 保障措施
7.1 通信与信息保障。7.2 应急抢险救援力量保障。7.3 抢险救援物资保障。7.4 应急救援装备保障。7.5 应急救援资金保障。7.6 制度保障。7.7 应急技术保障。7.8 宣传与培训。
8 责任与奖惩
9 预案管理与更新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