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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出台的背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切实维护农民利益,简化办理程序,推进我县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省、市农机部门要求,将农机购置补贴审批下放到乡镇,并进驻乡镇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文件的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
以转变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升农业机械化作业水平为主要任务,加快推进主要农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发挥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的积极性,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实施范围及规模
在我县14个乡镇实施补贴下放政策,种畜场购机户在熊官屯镇办理相关手续。
三、补贴机具及补贴标准
(一)补贴机具确定。(二)补贴标准。
四、补贴对象确定和经销商公布
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农民合作社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根据省农机化主管部门统一公布农机生产企业提供的本行政区域内的补贴经销商名单。
五、补贴操作程序
实行“全价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兑付方式。鼓励农民与经销商自主议价。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
(二)加强引导,科学调控。
(三)规范操作、严格管理。
(四)公开信息,接受监督。
(五)严肃纪律,加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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